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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公布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黄石港区纪委监委

按照省、市纪委监委集中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要求,近日,黄石港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8家区直单位部署开展8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底,聚焦社会殡葬中介服务、物业管理领域、“四好农村路”建设、不合理医疗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网络外卖餐饮、“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和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现将专项整治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公布如下:

一、社会殡葬中介服务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社会殡葬服务中介、殡葬服务机构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未公开,捆绑收费、强制消费现象;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假冒殡仪馆名义、违规经营殡仪馆业务行为;公办殡仪馆对特困群众和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未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殡葬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内外勾连,获取非法利益行为,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品等。

2.生产、销售墓架墓碑和坟标的企业(个人)不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商品价格不合理,存在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大墓架墓碑和大坟标的现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举报电话:0714-3040398

二、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责任单位:区住保局举报电话:0714-3268189

三、“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足、认识不到位,创建效果不明显,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未按照部、省、市有关要求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相关政策、项目建设进行公开、公示等问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招标投标程序、围标串标以及违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等明显质量问题。

2.党员干部等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私分或非法占有工程款等问题;党员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举报电话:0714-3293722

四、不合理医疗检查问题专项治理

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违反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临床路径等规定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举报电话:0714-6286769

五、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域损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对经营企业违规使用非专用车辆配送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不力的问题;违规收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代办费的问题;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查处不到位的问题;达到处罚条件未进行处罚,达到停业整顿条件未停业整顿的问题;产品流向管理的问题;超量储存经营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举报电话:0714-6519236

六、网络外卖餐饮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原料进货查验、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管理制度不落实方面问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线下实体店、采购加工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714-3281596

七、“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问题专项整治

编造虚假病人、编造虚假病情、伪造虚假票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定点医药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商业保险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个人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举报电话:0714-6280316

八、中小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

1.学校食堂在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程序不规范、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补贴等问题;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学校跨学期收取学生餐费以及擅自调整食堂饭菜价格问题。

3.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食堂就餐问题;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不落实问题;学校食堂管理20条底线要求执行不到位问题;学生及家长反映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饭菜质次价高问题。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举报电话:0714-6384210

区纪委监委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在上述8个项目中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责任单位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工作措施不实、敷衍塞责和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查处不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714-6527342           

举报网址:

http://hubei.12388.gov.cn/huangshishi/huangshigangqu/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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