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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发布时间:2022-01-21 来源:区应急局

目录

第一部分 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能

应急管理局是黄石港区政府主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

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协助上级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六)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七)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八)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十)承担全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应急管理局法定执法职责

(一)行政许可6项;

(二)行政处罚111项;

(三)行政强制5项;

(四)行政征收0项;

(五)行政检查13项;

(六)行政裁决0项;

(七)行政给付1项;

(八)行政确认0项;

(九)行政奖励0项;

(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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