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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黄石港区审计局

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20日,区委巡察组对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2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整改工作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区审计局党组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强调要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整改要求等,充分认识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性,全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审计局党组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分析,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三)狠抓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并对具体整改措施进行分类,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在5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跟踪落实的问题抓住关键、持续用力,注重建章立制,有效发挥巡察治本作用。同时对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跟踪问效、扩大成果。在落实“当下改”的举措同时,注重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堵塞漏洞,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问题1:区审计局党组组织学习形式单一,创新性不足。2023年党组会议主要通过诵读方式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审计工作实践的思考分析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创新学习形式,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线上学习及测试、开展“聚‘经’汇‘审’”专题讲座、组织“三会一课”活动、部署专题学习、要求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学习领会,提高学习质量,深入领会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

问题2:“一把手”履职不到位。党组书记抓审计工作要求不够高,审计报告不全面,审计整改督办力度不足。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格,制度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聚‘经’汇‘审’”专题讲座,对开展研究型审计进行讲解,提高审计质量二是出台《审计整改督查内部操作细则》,确保审计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每年对上一年度的审计整改情况在区委审计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上进行报告;2024年初对江北管理区、区人社局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在审计进点会时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明确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局内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廉政建设。

问题3:审计报告质量不够高。审计报告分析不全面,在2020年开展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涉及专项债券审计时,只对专项债券的资金使用金额进行监督,没有对专项债券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深入分析。审计报告反映问题不全面,区审计局2021年关于《刘琨、康庆峰同志任黄石港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审计意见》中,仅提到“生活污水流入青山湖;工厂垃圾未及时清理,污水直流青港湖”,2022年关于《郑朝辉、左华莎同志任花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情况的审计》中,仅提到“青港湖周边农业污染源整治不彻底”,对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反馈黄石港区存在的长江排口未整治到位、青山湖(2、3、4号湖)和青港湖未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青山湖青港湖水质不能稳定达到IV类以上目标要求等问题,均未在审计报告中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会前五分钟学法、认真学习《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审计月刊》等审计刊物,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组织专人开展题为《经济责任审计中应注意的事项》专题讲座,对如何开展研究型审计进行探讨,创新审计方式,总结审计经验,提高审计质量。

问题4:经济责任审计广度不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停留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层面,未能有效发现单位职能敏感点、领导责任风险点,对工程建设、政策落实等内容涉及不多。十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发现区卫健局党组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药品采购等方面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在《区审计局关于李彩同志任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报告》中未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参加省、市、区各级组织的相关审计业务培训,学习相关的审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审计人员的相关业务能力,扩展审计眼光;二是多次派遣审计人员参加省、市审计项目及市、区组织的巡察工作,在具体的审计、巡察过程中积极探索审计方式,总结相关的审计经验,形成高质量的审计信息,指导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问题5:审计监督力度不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较少,2020-2023年形成了78份审计报告,2020-2023年市审计局交办的审计项目移送问题线索3个,区本级审计项目移送问题线索0个。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跟踪不到位,对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仅要求上报整改报告,整改工作“回头看”不够,反馈问题存在反弹情况。在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区城管局、区政数局存在报销住宿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2021年、2022年两家单位先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做好审计案件线索移送工作,2024年度区本级移送审计案件线索2起,加强与巡察、纪委的交流合作,加强审计监督力度;二是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在监督工作中的贯通协同,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区纪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组织专班对江北管理区、区人社局审计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问题6:工作方式创新不足。审计过程存在惯性思维,开展审计工作时主要还是运用现场查账、简单的表格数据筛选等传统方式,运用大数据审计不深入不经常。2022年开展审计未充分利用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进行数据采集转换和账表分析,未结合SQL数据库等进行数据分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3年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中运用大数据进行数据分析,筛选数据疑点,促进审计质量提高;二是总结大数据审计在学校审计中的运用,并进行专题讲解,提供审计思路,建立大数据审计模型。

(三)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问题7:述职述廉工作走形式。述职述廉工作应付,2022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与2021年基本相同。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2022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关于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与上年撰写的述职述廉报告中相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加强党建资料审核。

问题8:廉政谈话走形式。开展廉政谈话不到位,近三年党组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均为打印稿且无双方签字,谈话提要求千篇一律,结合干部岗位实际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黄石港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谈心谈话的相关要求;二是2024年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廉政谈话,谈话内容涉及岗位职责,教育意义深刻。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9:区审计局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岗位责任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工作未建立AB角岗位牵制制度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支付系统的经办岗Ukey、审核岗Ukey、印鉴章未分开存放,均由一人保管。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财务印章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规范U盾和印鉴章的存放,确保分开存放,专人保管。

(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力度不足

问题10: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够充分。2022年、2023年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帮助的问题代替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有关问题探析》,进一步明确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主体、适用情形,把握证明标准,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便捷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在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问题11:谈心谈话力度不够。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时,存在“老好人”思想,谈业务工作较多,直接指出思想问题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黄石港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谈心谈话的相关要求;二是2024年严格按照要求谈心谈话,确保谈话内容即涉及工作问题,也能通过工作反映思想的问题。

(六)党建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12: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对机关党建指导监督不力,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无党建工作计划,无每月活动安排。

整改落实情况:已按照要求在支部活动手册中补充机关党支部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每月活动安排

问题13: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2021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批评与相互批评环节未一对一开展;2022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的现象。党员民主评议不规范,2021年度、2022年度机关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超过全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整改落实情况: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民主评议党员流程》,2023年的组织生活会中相互批评环节严格按照一对一开展,批评内容一针见血、有辣味,2023年度的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数量严格按照规定选取。

问题1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2023年度机关支部对1名预备党员进行转正,未及时将转正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备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将党员转正申请报上级党委审批,并将转正申请延期情况进行说明,上级党委已同意转正申请;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发展党员流程》进行集中学习,后期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程序及时办理发展党员的手续。

(七)少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15:上轮巡察反馈的“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未整改到位,2023年多次党组会议仅有议题,无党组成员研究和发言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巡察期间,局党组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强调记录人员要按照规范流程,做好党组会议记录。二是要求会议记录人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学习,提高会议记录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一是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审计工作,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审计各项工作。二是坚持学习制度,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班子成员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笔记,保证学习效果。

(二)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抓党建的意识,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加强“三会一课”管理,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落实记录本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规范党员民主评议程序。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教育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的自觉性,要找准党建工作和审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建立谈心谈话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各项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三)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领导班子要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巡察整改的高度政治自觉。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坚持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的整改方案和问题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逐一销号。能够整改的事项要立行立改,无法整改的事项要建章立制。要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审计各项工作中。

(四)担当作为,狠抓机关队伍建设。局党组要以提升审计成果质量为核心、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为着力点,注重培养精通财务审计、计算机技术、自然资源审计、投资审计的复合型人才,抓好审计质量控制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推广应用,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促进审计成果的利用和提升,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261058;联系地址:黄石港区磁湖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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