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招聘派遣制政府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7

   为进一步优化黄石港区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黄石港区经济社会发展,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府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应的资格证书。

    ()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与2寸彩色照片3张,1寸彩色照片5张,到湖北梓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师院路15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隔壁)市内乘13891416路到沈家营车站下前行50米左转100米、(地图导航搜索湖北梓和人力)、报名时间:2018517-2018525日。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面试

   按岗位笔试成绩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政审主要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梓和人力,湖北梓和人力网站发布。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五)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意见、体检表、公示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依照区人社局与湖北梓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聘用合同两年一签,并实行2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将由派遣公司与本人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录用员工依照黄石港区派遣制雇员管理办法管理,与湖北梓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政府雇员工资按每年5万元包干(含五险一金及奖金等)试用期工资按月薪80%计发。

  五、其他声明

  本次招聘政府派遣制雇员我单位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与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包括不限于纸质、网络、电子书等)均与我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梓和人力联系方式:0714-6266961   0714-6262960

  手机号码:17771055585

  邮箱:chengjia@hubeizihe.com

 

  附件1:黄石港区政府雇员招聘岗位与待遇一览表

  附件2黄石港区招聘派遣制政府雇员报名表

  附件1和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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