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政资金 > 财政局

2018年预算调整及2019年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2018-12-28

——20181221日在黄石港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上


黄石港区财政局 刘 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原因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1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黄财预发[2018]21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财政收入、支出情况需进一步优化和调整,调整原因:一是向上争取新增债券及置换债券资金,列入债务转贷收入;二是功能分类科目的调整,将城乡社区支出中涉及环保类支出单列至节能环保支出;三是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并按要求纳入预算管理。

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调整方案:

转移性收入调整2251万元,由年初预算的24862万元调整为271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9.1%,收入调整项目如下:

债务转贷收入225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080万元,置换债券资金171万元。

2、支出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53600万元调整为55680万元,调增208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3.8%,结合目前预算执行情况,支出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新增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为预算科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由9400万元调整为9480

2)转移性债务还本支出171万元。

三、关于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2018年黄石港区新增债务转贷收入2251万元,收入类合计104333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新增2080万元,新增转移性支出171万元,支出类合计10433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调整建议方案,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将按此方案组织办理年度决算。需要说明的是,因财政收入尚未最后扎账,上级补助政策也未完全明确,预算调整数并不是年度预算执行的最终决算数,有关决算变化情况将在以后向区人大报告的财政决算中详细说明。




区十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 15 )



关于黄石港区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黄石港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327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72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预计完成73155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40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56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8%,为调整预算的100%。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成86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15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安分局特勤辅警人员治安防控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预计完成22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4.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6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4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45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7.医疗卫生支出预计完成33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预计完成2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长江生态治理、污染防治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94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85%,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文明创建、城市建设、道路环境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事务支出预计完成6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11.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预计完成57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12.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预计完成8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13.其他支出预计完成18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为调整预算的100%

预备费使用情况:今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8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新增的环保类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772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251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152万元,调入专户存量资金4710万元,收入类合计104333万元2018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6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48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1万元,当年支出类合计10433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创新改革思路,认真组织各项收入,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以赴完成财政各项工作目标。

1.积极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实收入规模。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全市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形势下,全区财税部门积极转变征管工作思路克难攻坚,以挖潜财源增收、强化征管保收、科学理财促收等方式组织收入,在注重收入质量的同时,着力构建质优速稳的收入体系,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一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对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秩序和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督办协调,落实收入督导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应收尽收;二是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坚决杜绝为片面追求收入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努力提高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和可用财力两个比重,更加注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协调增长。

2.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合理安排民生支出。今年1-11月已向上争取中央及省级专款、转移支付资金11174万元,其中教育类资金5781万元、社保类资金2923万元、医疗卫生资金2100万元等。全力筹措民生资金,按照公共财政保障要求,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民生工程、重点支出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截止目前,社会保障类资金累计投入近5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教育领域,及时拨付生均公用经费1562万元,惠及学生2.66万人;拨付省级、市级改薄资金2470万元,支持学校新建校舍及改善学校教学和相关生活设施;拨付学前教育经费311.57万元,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教育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激励机制的建立,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色发展。

3.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出台了《黄石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加强风险研判;二是联合审计部门对我区的政府债务总量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积极制定措施,多方防控;三是按照市级下达我区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47亿元进行限额管理,截止11月份,已向市级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080万元用于环保等重点项目投入。着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我区对阳新龙港六个村扶贫项目投入资金226万元,并积极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专款专用,明确资金落实到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切实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统筹安排资金6000余万元,加快推进我区青山湖清淤项目、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码头整治、城区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确保生态环保污染防治工作初见成效。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对今年涉及的优抚、学前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文专项等重点资金进行使用绩效评价,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工程及民生领域专项资金6200余万元进行绩效审查。二是通过建章立制、简政放权、上门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步规范我区政府采购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了《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截止11月末,我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836笔,金额合计6388万元。根据市级要求出台了《黄石港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方案(试行)》,为保证我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打牢根基。区采购办对实名投诉案件配合区监察委、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专案调查组进行深入查处,对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质疑案件积极受理,并组织召开全区政府采购扫黑除恶座谈会,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惩防并举,保障我区招投标工作领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5.全面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工作方案》、《财政资金借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指导。二是对全区24家机关单位2017年度财务报销规范,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情况以及老虎头小学、区城管局、黄石港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单位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督办。三是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专题培训,提升全区会计业务水平。四是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五是对全区实有银行账户的开户审批及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的风险防控建设。并配合市纪委、省财政厅驻黄石办事处、市人社局等单位分别开展“四风”问题、水利“补短板”建设资金专项、全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6.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清查和上报工作。据统计,2017年度我区共有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2889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20349.95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1-11月份处置资产167.26万元,处置收入4.75万元,将闲置资产转化为有效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四是完善和发挥好兴港投资公司和国资公司投融资平台融资作用,形成规模效应,促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做大做强国有资产规模,提高资金募集与运营能力。

总的来看,2018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财政工作开展有序,财税改革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全体财税工作者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力平衡压力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依然存在;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督质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全区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目标,努力建设保障有力、创新领先、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充满活力的财政,为黄石港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2019年预算具体安排如下: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比上年增长8.5%安排8378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安排79373万元,比上年增长8.5%,非税收入安排4410万元,比上年增长8.5%。财政总收入建议按8.5%增长,安排144085万元。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4%安排579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除按《预算法》的规定安排580万元的预备费外,根据我区的工作实际,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支出”的原则分配到各大类支出,具体分项情况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4.65%

2.公共安全支出16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6.67%

3.教育支出22000万元,与上年调整预算数持平;

4.科学技术支出7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3.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2.1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22.22%

7.医疗卫生支出38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3.43%

8.节能环保支出2000万元,与上年调整预算数持平;

9.城乡社区支出100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5.49%

10.农林水事务支出6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8.33%

11.资源勘探信息事务支出585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1.74%

12.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9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增长5.88%

13.其他支出1500万元,比上年调整预算数减少16.67%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8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22604万元,转移性支出48482万元后,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905万元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财源培植,强化收入组织

一是优化财源结构。继续发挥财政杠杆和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壮大财源基础。全力支持江北智能产业园、花湖物流园区建设,培植更多财源增长点,完善正向激励政策,增强园区承载力,促进项目集中、财源集聚。二是对接金融行业,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据行业税收贡献分析,优化扶持重点,选准产业、选好项目、扶好实体,做大做强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壮大财源,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组织。抓重点税源,强化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总部经济政策,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政策指导。

(二)科学安排财力,保障重点民生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保障全区各阶段学校有效运转,进一步加快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步伐,统筹存量资金,对黄石十四中教育集团黄石港校区、老虎头校区以及武黄路小学、中山小学、花湖小学、楠竹林小学和黄石江北学校附属幼儿园等7个改扩建工程项目提供财力保障,全力打造科教创新中心。支持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做好城乡优抚工作。整合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集中用于残疾人康复、托养和就业扶贫等。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为打造健康运动中心保驾护航。

(三)增强忧患意识,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开展债务投资项目清理,强化审批管理,控制新增债务规模。加强中长期支出责任事项的审核与评估,对未经财政部门评估债务风险或项目总投资无法落实、资金来源不明确的,不合规定的,强化财政约束,不予立项。对上年隐性债务梳理结果,开展再核实再排查,夯实底数,建实台账。严格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政策,继续在预算中安排化债资金,并全力争取上级资金,逐步消化存量债务。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精准监管。充分运用好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积极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坚决查处资金违规使用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继续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深化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城区生活环境。全力支持城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长江生态保护,推进码头整治,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绩效

一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支出。二是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按照省对市县区财政收支考核办法,进一步增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能力,减少资金沉淀。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加大补齐民生短板力度。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把握监督重点。重点抓好政府债务风险、资金安全、财政收入质量和支出规范等方面检查,在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开展专项资金检查。二是规范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审理等程序,推进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推进财政监督检查成果有效运用。三是加强内控建设。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强化财政业务全流程监控,实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六)规范资产处置,加强平台管理

一是逐步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程序。根据《黄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各单位资产处置事项,按流程做好各单位资产处置的审核、备案以及下账工作。二是依法合规壮大资产规模。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经营性资产注入。指导平台公司做好资产资源的重新评估工作,使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相匹配,重点做好抵押资产的置换工作,释放抵押空间。对公司存量资产中不具备抵押、出让、经营条件的资产,按照“一产一策”的原则,完善证照手续,转换资产属性。

各位代表,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负重拼搏,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为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实现黄石港区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黄石港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1224日印发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