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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总体情况报告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黄财绩发〔2020〕312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动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我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了2023年政策和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预算绩效管理。区财政局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优化涵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的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完善贯穿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从一般公共预算延伸至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压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严格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监督,切实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提升绩效评价纬度。2023年以来,区财政局采取公开采购委托三方公司独立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财政联合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北天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独立开展进行重点绩效评价,预算绩效科牵头各业务科室组成联合评价组开展财政抽评绩效评价。在设置项目绩效自评指标时,首次增设了项目管理(决策与过程)绩效评价指标,并将人员及运转类经费纳入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从一般公共预算向其他三本预算拓展,并达到四本预算全覆盖的要求,在去年首次开展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后,今年的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又拓展了专项债券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也从区级部门向街道延伸。
(三)纵深推进绩效评价。本次选取的重点绩效评价具体涉及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两个方面,涉及的预算单位包括区级部门和街办,重点绩效现场评价工作从2023年8月开始,11月全面结束,分2个小组同步进行。在各部门单位前期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机构通过前期调研、现场查看、数据分析等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以来,在全县各预算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区财政局共选取5个财政政策和项目支出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和联合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涵盖乡村振兴、教育改革、救济优抚、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等多个领域,评价资金总额7370.6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再次实现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预算全覆盖,并首次将专项债券、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完善。本次抽查的部分部门和项目的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完善。部分项目产出数量指标与项目工作范围和内容不完全匹配。部分效益指标与指标体系设定要求不完全相符,无法客观地对项目预算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二)部分单位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评价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在年初编制项目预算时缺乏前期的详细调研和科学测算,在实际执行时需改变实施计划,造成资金结存、扩大支出范围或结余沉淀等,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单位自评质量有待提高。大部分单位在自评时,不严格按照指标体系和单位实际情况客观评价,自评主体责任压实不够,自评分数普遍较高,个别单位甚至自评为满分,与专业机构评价得分偏差较大。
(四)会计核算不够准确。个别单位存在会计科目使用错误及账表不一致的现象。
(五)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抽查发现,大部分单位都存在单位内部制度建设更新不及时,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资产、合同、投资、财务管理等不够规范或是制度缺失。
(六)项目监管有待加强。现场绩效评价发现,部分项目施工进度滞后、工程完工不及时、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不及时,缺乏项目后期维护管理制度等。
以上仅是对各类问题的简单汇总说明,具体情况详见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
三、建议意见
(一)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建议各预算单位根据其依法履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合理安排测算项目及资金明细,编制本单位预算,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针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建议各单位对整体职能进行梳理,确定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单位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单位整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依据单位整体目标,结合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提取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从而设定单位整体绩效目标。
(三)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等,严格单位经费支出管理,会计核算要件、要素完整,未提供完整的不予以列支并进行账务处理。
(四)加强项目管理。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积极推动项目实施,专账核算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整理归集档案资料,建立并落实项目完成后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管理和指导,通过政策引导、经验交流、监督检查等措施,促进各单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六)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建议各部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把握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管理范围等关键环节,坚持结果导向,持续优化预算绩效的评价管理方法,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区财政将各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项目绩效结果与部门(单位)项目资金投向调整、预算增减、清理退出挂钩;政策绩效结果与部门(单位)政策调整、退出挂钩;部门绩效结果与年度部门预算和专项预算安排挂钩。
政府预算绩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提高地方财政运行管理绩效,充分体现了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区财政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以实际行动做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表
2、花湖小学义务教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黄石港区卫健局计划生育扶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4、黄石港区民政局困难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5、黄石港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环保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黄石港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1:
2022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表 |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评价得分 | 评价等级 | 备注 |
花湖小学 | 义务教育“改薄”补助资金项目 | 85 | 良 |
|
黄石港区卫健局 | 计划生育扶助资金项目 | 86 | 良 |
|
黄石港区民政局 |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 81.5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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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建设局 | 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 90 | 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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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 | 环保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 | 88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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