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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黄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黄财绩发〔2020〕312 号)等文件的规定,黄石港区财政局委托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对黄石港区2023年5个预算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23年7月底出具了初步评价意见,经向你单位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情况详见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共5个,实际完成评价资金3759万元。主要是:胜阳港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500万元,住保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107万元,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484万元,黄石港区医保局医疗救助项目126万元,城管局环卫园林市场化项目2541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胜阳港派出所升级改造项目得分85.5分,评价等级为“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得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得分89.88分,评价等级为“良”;城乡医疗救助项目得分87.4分,评价等级为“良”;环卫园林市场化项目得分94.43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整改意见及建议
(一)各预算单位要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存在问题,结合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规范预算申报及调整,强化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重视项目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对预算项目进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项目进度慢或资金执行进度慢,与预算目标相差过多的项目,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加快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三)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学习,以此次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为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学习的切入点,提高绩效管理意识,按照绩效管理的业务流程扎实开展好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扛牢项目主管部门绩效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单位整改报告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区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电话:0714-6523280)。并及时将绩效评价报告和整改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将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挂钩,把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纳入对单位绩效管理考核。
黄石港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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