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处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    部门职责

(1)、加强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进出人员登记管理,车辆停放有序,无盗窃等案件发生,保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2)、认真履行区机关财产管理职能,做好区机关办公用 房管理工作。

(3)、履行公务车辆管理职能,做好公务车使用管理工作。

(4)、搞好机关大院绿化和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5)、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工作,保证干部职工就餐。

(6)、做好会议室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7)、履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能,完成市定节能目标。

(8)、认真做好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9)、做好挂点社区的帮扶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安全保卫工作。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主要抓,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了一套严密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加强保安巡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机关大楼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一是协助区信访办、区政法委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和劝解工作,保证机关正常工作;二是完善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工作,对机关公务车、职工私家车、外来车辆及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实行分类划片停放管理。机关公务车辆安排停放在机关大院内指定车位,禁止其他车辆占用指定车位,职工车辆及外来车辆按规定全部停放到指定地点,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有力地确保了进出车辆行驶安全。

2、环境卫生工作。为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一是对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出勤到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二是认真落实卫生保洁长效制度,明确卫生保洁工作职责范围,坚持每小时对所有卫生区域进行巡查检查并及时清除垃圾;三是对大院、大楼公共环境进行检查,看有无乱堆乱放,水电、门窗破损及环境不整等情况,并通知有关人员及时维修整改;四是对大院门前、机关大院、大楼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看有无清扫保洁不到位、卫生死角和保洁质量等情况,并责令改正。

    3、会务保障工作。会议服务是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会议会场服务,对于每一次会议的推进都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在会议室的管理使用方面,加强会议设备设施维护、升级和日常管理,改善会议条件,着力提高服务效能,全天候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对会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作了详尽的规定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全区重大节日、大型会议、庆典活动的会场布置、会务筹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党代会和两会等会务工作,得到了干部职工的好评。

    4、机关事务服务工作。我局作为后勤服务单位,时刻把服务放在第一位,为区领导和机关干部服务,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全局干部职工始终牢记宗旨意识,提供一流服务,不断拓展服务功能。一是完成了机关大院办公楼公共区域粉饰工程,投入资金158269.29元改善和优化了办公环境;二是对区创业楼一、二层及一楼大厅进行装修,以解决区机关办公室紧张的问题;三是完成了发电机组的安装工程,解决了因停电造成机关办公区域无电可用,干部、职工无法办公的状况;四是对机关食堂进行改造、装修。由于原食堂经营多年,场地环境、基础设施和设备开始逐渐破损老旧,为给干部职工提供干净、卫生的就餐环境,对机关食堂进行了改造,该项工程改造面积600㎡;五是对区办公大楼大会议室进行粉饰及屋面防水改造;六是完成了区机关大楼和老法院办公楼的亮化、美化工作,对湖北省首届园博会(矿博会)的顺利开幕尽一份绵力。

5、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黄石港区成立了以区长陈汉华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是524召开黄石港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会议分析解读了《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全区车改工作;二是根据《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区保留公务用车编制总数为55辆,主要用于法院、检察院、纪委执法用车,区四大家机关应急用车及其他部门执法执勤和应急用车。其中区党政主职2辆、人大3辆、区委4辆、政府4辆、政协3辆、检察院7辆、法院13辆、平台18辆、江北管理区1辆;三是制定了《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黄石港区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关于公务车改革相关纪律的规定》,为我区的公车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发放了公车改革交通补贴,涉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党政机关有关部门(区法院、检察院除外)40家,涉及人员255人,每月补贴资金151220元,全年1814640元;五是完成了报废车辆13台和拍卖车辆38台的清理、评估工作;六是成立了区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出台了《黄石港区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保证公务车辆的依规使用;七是开展公车改革后违规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从61公务用车停封后,先后几次对违规配车、违规用车、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和私车公养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中秋节等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目前,全区机关公务用车运行正常,无超标准保留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

6、机关食堂改革工作。为提高区机关食堂餐饮服务质量,我局经过多次研究、实地考察和领导批准,于6月上旬与北京千喜鹤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区机关食堂经营管理协议,71正式开业,为黄石港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自助餐模式的早、午工作餐,并对食堂环境卫生、储存加工、清洁消毒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对原材料购置、食品加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将不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监管无盲区。今年11月份,机关食堂确定为健康食堂达标单位。

7、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根据市局要求,3月完成了2015年黄石港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的录入报送,7月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黄石港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的录入报送;二是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活动,以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动员机关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通过张贴节能降碳宣传画、编制绿色环保宣传栏、利用电子屏宣传节能降碳标语等方式宣传绿色发展理念,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创建黄石市节水型机关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在节水工作中的表率和带动作用,动员和引导全员都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

8、档案管理工作。我局以《黄石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考评办法》为指南,按照认识更加深化、基础更加夯实、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便捷的要求,高标准加强档案管理,高质量服务工作大局,使我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有了进步和提高。截至今年,我局档案资料共有文书档案2251件、科技档案28卷(其中底图30张)、会计档案270卷、声像资料4册(照片档案118张)、电子档案28盘、实物档案8件(其中印章4枚),均实现了电脑录入。

9、科级以下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退休老干部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了《学唱一首经典歌曲,撰写一篇感受文章,讲述一个活动故事》的三个一活动,目前已完成了学唱一首经典歌曲《走向复兴》活动;三是629举办了庆祝建党95周年演唱会,深情歌颂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对先进支部和优秀党员进行了表彰;四是81举办了庆祝建军89周年座谈会;五是92组织老干部聆听了国际国内形势报告;六是按时发放、调整老干部各种工资福利待遇,走访慰问高龄、住院及生活困难的老干部,做到老干部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二、机构设置

 2016年我单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由原单位名称黄石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处更名为黄石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职人员为12人,比去年增加1人(因原领导犯错误暂停工作),退休人员192人,聘用人员9人。

三、决算收支说明


1、收入支出分析

2016年全年总收入17586318.38,其中财拨款决算收入17586318.38(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586318.38),其它收入0, 2016年全年总支出18204784.52,其中财拨款决算支出17586318.38(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586318.38),其它资金支出618466.14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全年总收入17586318.38,其中财拨款决算收入17586318.38(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586318.38),占总收入100%,其它收入0占总收入0%, 2016年全年总支出18204784.52,其中财拨款决算支出17586318.38(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586318.38),占总支出97%,其它资金支出618466.14占总支出3%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407.70元, 2016年决算公务接待数为0万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会议费为0万元。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培训费0元。

(4)差旅费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差旅费为840.00元。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财拨款决算收入17586318.38元,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586318.38财拨款决算支出17586318.38元,基本支出行政运行17586318.38,其中人员经费14646301.93,公用经费2940016.45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总结余为20105.7,其中财拨款结余为0,其它资金结转结余为20105.7.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全年总收入17586318.38,2015年全年总收入15,285,927.00元,同比上年总收入增加13%,原因是增加创卫工作等。


2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全年支出18204785.52, 2015年全年支出15,479,265.71,同比上年增加14%原因是增加创卫工作等。

六、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黄石港区机关事务处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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