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说明
我单位是一个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切合区情实际的具体落实办法和措施。
2、了解老干部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研究并解决全区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3、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政策业务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4、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引导老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5、做好老干部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反馈工作。
6、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有机构:办公室、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今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41人,总计在职人数为3人、退休人员31人、离休人员7人。
二、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523.69万元。比上年502.62元增加21.07万元。
2016年总支出为541.49万元。比上年增加38.87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7.5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3.64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支出 1.79万元。
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人员支出减少153.91万元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182.39元,其原因主要是因市局对区属下放企业转入我局管理和区属企业离休干部费用增加所造成的。
三、年末收支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年末结转和结余17.81万元,其中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1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无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
中共黄石市黄石港区委老干部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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