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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2016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部门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区委的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协助区委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委、区委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承办区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受理区委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上级精神、领导意图和区委的中心工作,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汇报材料,负责组织或参与、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和准备区委领导讲话稿或提纲,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编写、上报、反馈等工作,做好阶段性和突击性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区委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建议;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协助区委领导做好实施各项决定的组织和协调督办工作;组织、协调区委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领导决定;督促、检查、指导区委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协调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上级党委文件、电报、信函的收发、登记、分发、传阅、催办与立卷保管的归档和销退,转办或答复区属各单位的来信来访,交办、转办、督办群众和基层单位反映的有关问题;指导全区保密工作,管理区机关各类档案,组织、指导区直单位开展保密工作和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并负责实施检查;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及时收集区委开展工作所需的各类信息,参与区委工作性调研,处理区委文件、资料,及时签收、登记、分发、送阅、督办、催办。负责区委全委会议、区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及区委交办的其他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对区委部署的工作执行情况以及区委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进行抄告、催办、督办,负责全区党委办公室系统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根据区委领导要求,做好本区各级机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下设档案局、政研督办室、主体办、保密办

三、部门收支说明

(一)收入支出分析

1、收入分析:

2016年总收入250.30万元。比去年308.57万元减少58.27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其中:财政拨款204.64万元,占总收入的81.76%;其他收入45.66万元占总收入18.24%

2、支出分析:

2016年总支出为261.03万元。比去年278.38万元减少17.35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9.73万元,占总支出的57.36%;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10万元,占总支出的23.4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8万元,占总支出的7.5%;

4)其他资本性支出30.62万元,占总支出的11.73%;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实际支出总额1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5万元,公务接待费1.05万元。

(三)、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本年支出72.38万元,比去年支出145.49万元减少73.11万元,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所致。

(四)、本部门本年无政府采购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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