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根据国家就业促进法,黄石市黄石港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是区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工作任务一是统筹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培训工作,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宣传;二是参与制定和完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与财政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加强就业资金管理;三是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劳务派遣等服务;四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政策,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五是负责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建设和发展,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六是经办失业保险各项业务,完善和落实失业调控政策措施;七是负责驻外地劳务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开展劳务输出和驻地湖北籍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八是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劳服企业、再就业培训基地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部门情况
黄石港区就业局预算机构1个,编制人员16人,现实有人员13人,其中管理人员8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工勤技能人员2人。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