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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主要职责情况及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  部门职责

黄石港区社保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1、城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稽核与内控工作,档案管理,发放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负责按时上报基金、会计和统计报表;2、承担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包括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扩面;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工作;4、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管理等工作;6、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进行审核和报销。

二、  机构设置

预算人员是1人,机构1个。


黄石港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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