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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主要职责情况及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主要职能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三项:一是履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履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三是履行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开展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二、部门情况

 区司法局核定司法行政编制24个,事业编3个。局机关现有在编人员11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其他7人,改非未上班2人。其中司法行政编6人,事业编5人(含区内部编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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