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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阳港片区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领导和组织片区各项工作,履行片区各项管理职能; 负责片区的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做好片区企业月报、季报和年报的收集、汇编、报送工作; 负责片区内项目落实和跟踪服务工作; 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危房改造及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 担负国防动员、兵员征集、搞涝救灾、维护社会稳定、国防教育等民兵预备役工作; 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负责社区财务管,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及待遇,监督社区工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负责社区集体资产的统计、清理、核算与管理; 根据创示范社区标准,负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社区协调与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协调做好卫生、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城市低保、城建城管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另外、区直各部门根据上述职责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平方和配套的实施方案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实现经济转型发展:一是突出商贸优势,保增长促发展。截至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2.72亿元,完成全年任务64.6%。服务业营业完成2.81亿元,完成全年任务76.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7亿元,完成全年任务43.7%

2、补齐短板,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以整治环境卫生为基础,全力做好“三创”工作,全年共投入资金240余万元。

3、打防结合,确保辖区平安稳定: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3起,调处成功率100%。共投入维稳救助资金达25万元。

4、齐头并进,统抓统管,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夯实了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对辖区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落实慰问资金3万余元;扎实推进了惠民政策,共发放低保保障金162万元;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合计84万元,社区居家养老全覆盖。

5、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任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及公务车变动情况

2016年财政机关年末人数102人,其中:机关在职27人,其他工作人员75人。在职人员比2015年度101人增加1人(开除1人,新进选调生2人),2016年原有公务车一辆,全年公务车运行费为1.816万元,5月份公车改革车辆上缴政府,年末单位无公务用车,故公车运行维护经上年度减少71.36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情况。

2016年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年终实现收支收支平衡,全年财政预算支收为收入1047.73万元,其中信访事务1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1万元,就业补助支出18万元,城市最你低保障金支出18万元,行政运行890.02万元;预算拨款支出为:人员经费652.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95.49万元。

(二)收入支出变动情况。

2015年决算表中财拨款为443.71万元,与2016年的财拨数为1047.73万元,比上年增长136.13%的原因是(经核对2015年报表财拨数有误,即:政府对单位临时批条经费和财政拨入专项款未计入财拨数,在帐务处理时计入往来经费)

   (三)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1)全年财拨数为1047.73万元,其中信访、就业补助及最低生活保障分别为18万元,分别占收入的1.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71万元占总收入的9.9%,而行政运行890.02万元占总收入的84.94%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52.24万元,占支出的62.25%,日常公用经费为395.49万元,占支出的37.75%

三、资产负债情况

流动资产年初数是52.09万元,年末68.87万元,固定资产年初为16.36万元,年末数为16.95万元,比上年度略有增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和实行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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