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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部门(单位)情况

1、部门职责
(一)履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和专项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二)负责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监督检查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三)负责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四)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督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的三同时,依法监督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执法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根据区政府授权或委托,依法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较大事故新闻发布会。
(八)组织、指导全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九)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 部门机构情况

设有机构:教育培训科、职业卫生科、综合监察科、办公室。

3、人员情况

本部门年末实有人数5人,去年末数相符。

  黄石港区安监局

                                      2017年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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