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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港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特大洪涝等自然灾 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局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为工作目标,全力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坚持开源增收节支,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3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积极落实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政策,特别是从5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时实施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这部分减少的收入上级通过税收返还和增加转移支付弥补,虽然大体维持现有财力格局,但对我区公共预算财政收入的影响仍然较大。全区公共预算财政支出完成465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91%,具体支出分项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66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84%

2.国防支出完成1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5.26%

3.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94%,主要是公安分局治安防控建设增加特警人员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完成160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9%,主要是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生均公用经费统一提标,以及兑现前5个年度各学校教师的半个月医疗补助补贴;

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1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0.85%,主要是科技创新及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538万元,为调整预算108.78%,主要是增加上级专项及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城市低保、优抚救济及就业等支出

7.医疗卫生支出完成33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8.58%,主要是增加上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计生专项支出;

8. 节能环保支出2万元,调整预算无此预算,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环保经费;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1007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0.87%,主要是花湖正式移交新增支出,以及本年度加大对街道、城管等部门本级创卫资金投入力度;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85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3%,主要是现代服务业企业扶持资金;

12.其他支出完成19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0.37%,主要是今年创卫工作投入到工商分局、交警等其他单位支出以及税务征收经费支出。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当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2336万元;转移性收入14389万元(为结算移交单位药监局、花湖的市级补助);债券转贷收入9807万元,年初未安排,属预算项目对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00万元,上年结转846万元,调入各单位存量资金171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591万元,超上年支出8411万元,主要是2016年创卫工作以及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重大紧急支出;上解省、市两级财政支出37525万元(比年初预算上解省、市两级财政支出47819万元,实际结算少上解102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807万元,年初未安排,属预算项目对转。2016年按预算法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35万元,年终结余65万元。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执行情况  

2016年,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相关常委会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

贯彻落实《预算法》,科学合理安排年初预算,严禁超预算支出,依法调整预算。严格部门预算监管,保证部门预算资金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全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政策待遇的落实,扎实做好预算执行工作。优化支出结构,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努力节约财政资金,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去年同期总量下降71.79%

2.努力保障基本民生。

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全面落实民生政策,积极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精准扶贫、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点民生的投入力度,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民生政策,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力抓好养老和医疗两大重点,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制度衔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强化财政保障机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多措并举筹措资金410万元,用于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二是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随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财政在落实教师待遇政策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全区各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及校园建设的资金投入,全年本级预算安排教育资金1.6亿元。

3.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快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2016年市财政转贷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807万元,比去年增长473%,增加8097万元。按政府债券类型划分:政府置换债券7807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债券6287万元,定向承销发行置换债券1520万元),政府新增债券2000万元。除省财政厅直接定向置换国开行的江北贷款外,所有债券资金用于化解江北管理区园区建设工程、道路扩宽以及建设局背街小巷、绿化工程、朝阳路纺织五路道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债务。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降低了政府债务风险,置换后政府债务余额为1.85亿元,比去年下降42.5%

4.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着力培植税源。

树立“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的理念,重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以培植税源,增加财政收入。具体表现为“四个一”:一是出台了一个办法。区政府研究出台了《黄石港区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管理办法》,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二是向上争取一批资金。向市级财政争取企业扶持调度资金2000万元,采取多种信用方式安排到华天自动化、华信达等16家有发展潜力的工业企业。三是自己筹措一批资金。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服务业引导调度资金,支持乾泰商贸、广发物流等13家商贸服务业,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四是联合金融部门支持一批资金。通过助保贷政策,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石分行,为湖北奥特龙结构工程公司等10家企业安排贷款4500万元,较好的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5.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缓解财政压力。

今年我区争取上级补助收入及转移支付1.44亿元,比上年增长2%,其中:市级结算补助5725万元,中央、省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8665万元。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政策文件要求,及时重点保障民生福祉,强化教育、社保、医疗及就业等方面支出:一是在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上,争取教育转移支付资金2026万元,其中:统筹安排义务教育改薄资金22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754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216万元,托管教师补助240万元等支出,保证16所学校正常运转,惠及中小学生2.29万人;二是在争取民生资金上,主要是社保资金3471万元和医疗卫生945万元,其中:用于城市低保生活保障2186万元,优抚救济205万元,就业创业763万元,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90万元等,从而确保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

另外,争取市级拨入教育附加及民政补助资金2503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教育附加1600万元用于城区各学校的校舍维修及教学设备建设,民政补助资金903万元用于养老、抚恤、士兵安置等各项民生保障支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入增幅回落、收支平衡难度很大的情况下,全区财政运行基本平稳,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重大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得到较好保障,为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加强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和全区人民群策群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收入增幅回落趋势仍将持续,支出结构僵化、硬化问题尚未有效解决;政府偿债压力较大,财政风险防控任务仍然艰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项目库建设仍然滞后,影响预算执行进度,导致资金结转结余,盘活存量和统筹使用资金工作还任重道远。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予以解决。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勤奋工作,履职尽责,为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努力建成现代化幸福城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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