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0日在黄石港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黄石港区财政局局长 刘 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执行情况
201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初预算,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全力以赴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28726万元,为年初预算132797万元的96.9%。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7222万元,为年初预算77220万元的10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70334万元,为年初预算71511万元的98.4%;非税收入完成6888万元,为年初预算5709万元的120.7%。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5675万元,为年初预算53600万元的103.9%,为调整预算58180万元的95.7%,具体支出分项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77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5%,同比增长1.01%;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4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0.7%,同比增长75.91%,主要是公安分局特勤辅警人员治安防控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完成213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6%,同比增长0.91%,主要是按政策兑现教育系统调资增补落实经费保障,以及解决学校缺编教师经费和校园安保专项投入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5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6%,同比下降3.68%;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5%,同比增长8.56%,主要是体育馆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以及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5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同比增长38.65%,主要是城市低保救助、优抚救济及就业等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39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2%,同比增长1.53%,主要是上级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支出;
8. 节能环保支出19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主要是长江生态治理、污染防治等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05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1%,同比增长20.68%,主要是环卫园林人员工资提标,以及城市文明创建、城市建设、道路环境整治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完成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同比下降28.17%,主要为中央及省级下达村级公益事业及农综改革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完成57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8%,同比下降9.46%;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8.2%,同比下降46.05%;
1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2万元,主要为援建利川支出;
14.其他支出完成10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7.5%,同比下降36.88%,主要是征收经费支出;
15.债务付息支出370万元。
按照预备费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情况,今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580万元,全年动用完毕,结合实际,主要是解决教育系统政策性增支相关支出。
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当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222万元;上级转移性补助及固定结算补助收入1805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25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3万元;调入资金3998万元,收入类总计10299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675万元;上解省、市两级财政支出471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71万元,支出类总计10299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执行情况
2018年在实施国家减税政策、刚性支出增长快、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和相关常委会会议有关决议及区财经委的审查意见,严格执行《预算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统筹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强化收入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征管水平。一是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财税部门加强督办协调,落实收入督导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强化收入依法征管,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纳税薄弱环节的管理,确保税收及时入库。二是在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机构合并的同时,税务部门积极克服退税、减税等减收因素,多措并举,整合征收资源,狠抓堵漏增收,大力清缴欠税,做到应收尽收,当年完成地方税收收入首次突破七个亿,增幅6.07%。三是财政部门全面推动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着力规范财政收入秩序,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非税收入比上年增长32.39%。
2.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提高民生福祉。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不断加大,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补短板、保民生,重点支出持续保障有力。今年总支出超五个亿,教育支出完成213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8.29%,比重最大。八项重点支出达53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5%,同比增长13.4%。其中: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等重点支出分别达到75.9%、38.7%、20.68%的增幅。
2018年我区向上争取中央、省、市级专款及转移支付资金1.18亿元、教育附加费1635万元、城市维护费2376万元,共计1.58亿元,比上年增长17%,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政策要求,及时保障重点民生按进度安排拨付相关部门。其中:支持学前教育资助、生均公用经费、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类专项及附加费5866万元;困难群众低保救助、优抚救济、就业补助等社会保障类专项4366万元;基本公卫补助、基药补助等医疗卫生专项2306万元。
3.积极统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的资金引导作用,统筹财力,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通过争取市级转贷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80万元及置换债券171万元,支持我区的长江生态修复、“厕所革命”、污水管网治理等建设项目。二是统筹安排政府采购预算项目资金,服务重大项目建设,聚焦污染防治,统筹安排资金6000万元,加快推进我区青山湖清淤项目、长江饮用水源地保护、码头整治、城区环境卫生治理、道路设施建设等工作,切实保障生态治理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支持精准脱贫,我区投入阳新龙港扶贫项目资金226万元,并积极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专款专用,明确资金落实到精准扶贫产业项目,切实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4. 严控政府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制定出台了《黄石港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加强风险研判,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二是配合审计对我区的政府债务总量和隐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制定措施,多方防控,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三是按照市级下达我区2018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47亿元进行限额管理,及时安排债券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投入。截止2018年12月按我区政府性债务系统统计,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为1.66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一般债务为0,政府债务中的一般债券为1.36亿元。结合可偿债财力相关指标测算,2018年一般债务率为24.7%,控制在风险警戒线之内,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5.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积极落实《预算法》,严格执行人大会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依法硬化预算约束,按照《黄石港区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拨付行为,突出部门主体责任和财政监管职责。二是全面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2018年涉及的优抚、学前教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文专项等重点资金进行使用绩效评价,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工程及民生领域专项资金6235万元进行预算绩效审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三是严格按照财政预决算公开操作规范和公开表格项目、情况说明等内容,对我区所有预算部门涉及重大项目资金、民生专项资金,政府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等按程序如实公开,公开面达到全覆盖。
6.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今年是我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改革之年。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流程再造、简政放权、上门服务和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逐步规范各单位及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市级要求出台了《黄石港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方案(试行)》,为保证我区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打牢根基。区采购办配合区监察委、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专案调查组对实名投诉案件进行深入查处,对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质疑案件积极受理,并组织召开全区政府采购扫黑除恶座谈会,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惩防并举,保障我区招投标工作领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2018年,我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969笔,合计金额6868万元,并对18家代理机构进行上门实地检查,政府采购工作绩效排在全市前列。
7.落实财务制度,扎实推进财政监督。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工作方案》、《财政资金借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指导。二是对全区24家机关单位2017年度财务报销规范,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情况以及对老虎头小学、区城管局、黄石港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单位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及时进行指导和整改督办。三是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专题培训,提升全区会计业务水平。四是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五是对全区实有银行账户的开户审批及财务管理进行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的风险防控建设。并配合市纪委、省财政厅驻黄石办事处、市人社局等单位分别开展“四风”问题、水利“补短板”建设资金专项、全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检查职能,严肃财经纪律。
8.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清查和上报工作。据统计,我区共有行政事业单位总资产2889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20349.95万元。二是开展了全区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三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工作,处置资产167.26万元,处置收入4.75万元,将闲置资产转化为有效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四是完善和发挥好兴港投资公司和国资公司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形成规模效应,促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做大做强国有资产规模,提高资金募集与运营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财税改革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同时,从决算情况看,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机关养老保险、本级配套政策兑现等财政刚性支出增大,财力平衡压力巨大;国家减税政策力度加强,我区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也潜藏着不稳定因素;财政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够,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资金统筹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依然存在;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和跟踪问效,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要求,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黄石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8年黄石港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为年初预算的 % | 为调整预算的 % | 支出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为年初预算的 % | 为调整 预算的 % |
一、公共预算收入合计 | 77220 | 77220 | 77222 | 100.0% | 100.0% | 一、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 53600 | 58180 | 55675 | 103.9% | 95.7% |
1、税收收入 | 71511 | 73155 | 70334 | 98.40% | 96.1% |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8600 | 8600 | 7781 | 90.5% | 90.5% |
增值税 | 27914 | 32338 | 32816 | 117.6% | 101.5% | 2、国防 | |||||
改增增值税 | 3、公共安全支出 | 1500 | 1800 | 1453 | 96.8% | 80.7% | |||||
营业税 | 2592 | 210 | 216 | 8.3% | 102.9% | 4、教育支出 | 22000 | 20000 | 21318 | 96.9% | 106.6% |
企业所得税 | 9174 | 7845 | 5796 | 63.2% | 73.9% | 5、科学技术支出 | 675 | 675 | 524 | 77.6% | 77.6% |
个人所得税 | 7238 | 6820 | 6228 | 86.0% | 91.3% |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75 | 475 | 520 | 109.5% | 109.5% |
资源税 | 14 | 18 | 128.6% |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500 | 6400 | 5546 | 123.2% | 90.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39 | 5218 | 4953 | 109.1% | 94.9% |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3350 | 4500 | 3926 | 117.2% | 87.2% |
房产税 | 4415 | 4910 | 4644 | 105.2% | 94.6% | 9、节能环保支出 | 2000 | 1993 | 99.7% | ||
印花税 | 1350 | 1360 | 1302 | 96.4% | 95.7% | 10、城乡社区支出 | 9400 | 11810 | 10523 | 111.9% | 89.1%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205 | 1850 | 1455 | 45.4% | 78.6% | 11、农林水支出 | 60 | 60 | 51 | 85.0% | 85.0% |
土地增值税 | 5281 | 6787 | 6804 | 128.8% | 100.3% | 12、交通运输支出 | |||||
车船使用税 | 22 | 22 | 39 | 177.3% | 177.3% |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575 | 575 | 574 | 99.8% | 99.8% |
耕地占用税 | 289 | 289 | 199 | 68.9% | 68.9% |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85 | 85 | 41 | 48.2% | 48.2% |
契税 | 5492 | 5492 | 5862 | 106.7% | 106.7% |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2 | ||||
2、非税收入 | 5709 | 4065 | 6888 | 120.7% | 169.4% | 16、其他支出 | 1800 | 1500 | 1013 | 56.3% | 67.5% |
专项收入(教育费附加) | 1935 | 1935 | 2056 | 106.3% | 106.3% | 17、债务付息支出 | 37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28 | 260 | 487 | 380.5% | 187.3% | 18、预备费 | 580 | ||||
罚没收入 | 229 | 180 | 285 | 124.5% | 158.3% | ||||||
捐赠收入 | 9 | ||||||||||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 1257 | 1450 | 2777 | 220.9% | 191.5% | ||||||
其他收入 | 2160 | 240 | 1274 | 59.0% | 530.8% | ||||||
二、转移性收入合计 | 24862 | 28631 | 25772 | 103.7% | 90.0% | 二、转移性支出合计 | 48482 | 47671 | 47319 | 97.6% | 99.3% |
1、上级补助收入 | 20152 | 20152 | 18050 | 89.6% | 89.6% | 1、上解上级支出 | 48482 | 47500 | 47148 | 97.2% | 99.3% |
(1)返还性收入 | (1)体制上解 | 48482 | 47500 | 47148 | 97.2% | 99.3% | |||||
(2)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 20152 | 20152 | 18050 | 89.6% | 89.6% | (2)其他上解 | |||||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2、对下级补助支出 | ||||||||||
2、下级上解收入 | 3、债务还本支出 | 171 | 171 | 100.0% | |||||||
3、债务转贷收入 | 2251 | 2251 | 100.0% | 4、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4、上年结余 | 5、年终滚存结余 | ||||||||||
其中:上年结转 | 其中:结转下年支出 | ||||||||||
5、调入资金 | 4710 | 4779 | 3998 | 84.9% | 83.7% | 本年结余 | |||||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1449 | 1473 | 101.7% | 6、调出资金 | |||||||
收入类总计 | 102082 | 105851 | 102994 | 100.9% | 97.3% | 支出类总计 | 102082 | 105851 | 102994 | 100.9% | 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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