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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变化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28 来源:信息中心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区部门预算编制在3月中旬已完成对各部门的征求意见工作,并依据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编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总支出43700万元,其中:区本级预算支出35860万元,上级专项支出7840万元。本年财政供养人数3331人(含社区干部394人),在职2045人,离退休1286人,负担公务用车34台。

二、预算支出主要变化

(一)人员保障支出

1、按照黄石政规[2016]12号文件《黄石市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从201711日参加基本医保的单位应缴纳大额医保费,2017年预算调增全区在职及退休人员大额医保60/.年,全年约需19万元。

2、按《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全区255名公务员按职级标准(1040940650550450)列入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共计181万元。

3、按2016年区政府第1160次常务会议纪要,对全区教育系统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退休教师235人调增物业补贴费,按240/.月共计67.7万元列入预算。

4、按2015年区政府第1248次常务会议纪要,江北学校新机制省编制农村教师13人,全年经费支出103万元,2017年按财政负担部分列入部门预算。

5、教育局企业托管退休教师58人,调增社保退休工资39414/月作为住房补贴计提基数,全额负担托管退休教师住房补贴费用。

6、按鄂组通[2017]12号《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局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对离休人员护理费由1000元调至1600元,每人每月调增600元。

(二)公用经费支出

1、按鄂工发[2015]2号文件《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7年各预算单位按职工全部工资收入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在保证各单位基层工会组织经费按标准开支前提下,并增列原基数计提的1%部分划转区总工会。

2、教育系统生均公用经费按小学600元、初中800元区级12%的比例,分别为72/人、96/人的标准乘以学生人数列入各学校,2017年按教育局意见划转区级5%部分(30/人、40/人)给教育局用于教师培训经费统筹使用。

3、按2015年第4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黄石港区机关食堂改革方案》,区机关事务局增加食堂支出200万元,退休干部公用经费每人标准由800元调增到1000元,含每人每年200元进餐费。按《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区机关事务局增列区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32台车支出97万元预算。另区委、政府办各保留1台车。

(三)民生重点工作支出

1、教育支出:增列中小学生试卷费16万元;学前教育100万元调至300万元。

2、社保支出:重大民生应急专项支出200万元调至350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社区基本公卫经费含补2016年缺口部分增列至120万元。

本年度各单位所需其他专项工作经费,按一事一议方式报政府同意后批拨。

(四)调减情况

1、调减信访、片区及民政部门失地农民困难群众救助预算资金,共计61.1万元由社保专户支出。

2、调减现代服务业引导资金支出,已挂入往来,由专户支出(1000万元拟安排600万元投放兴港公司用于助保贷风险保证金,另400万元用于兑现区楼宇经济扶持奖励金)。




黄石港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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