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我区通过举借政府性债务筹集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按照省、市债务管理要求,结合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现状,我区认真制定方案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切实加强债务资金管理。
一、目前政府债务情况:
2016年初政府债务总额27999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债务757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零;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债务20429万元。
2016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17549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债务81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零;政府负有救助责任债务16734万元。比年初总量下降37.3%。以上债务主要用于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江北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兴北道路扩宽,以及建设局用于万达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朝阳路、纺织五路建设、城区园林绿化建设、背街小巷等城市建设项目费用。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市财政局转贷给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807万元,按政府债券类型划分:政府置换债券7807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债券6287万元,定向承销发行置换债券1520万元),政府新增债券2000万元。经上报区政府研究后,具体安排使用情况是:
1.定向置换债券1520万元:归还江北管理区园区道路建设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520万元,该债务由省财政厅直接定向置换。
2. 公开置换债券6287万元:支付建设局背街小巷、绿化建设、朝阳路、纺织五路道路工程等存量债务1221.41万元;支付江北管理区园区建设工程、道路扩宽工程、光谷北斗拆迁及安置建设等存量债务5065.59万元。
3. 新增债券2000万元:支付兴港科技公司旧城改造项目1180万元;广场路小学、沈家营小学、江北学校校舍维修323万元;江北园区建设497万元。
三、债务管理情况
1、及时分配市财政下达消化存量债务的政府置换债券7807万元(公开发行置换债券6287万元,定向承销发行置换债券1520万元),按政府报批债务偿还程序,重点用于涉及债务量大、建设项目多的区建设局和江北管理区,并严格加强存量债务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2、对于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对于未化解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要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对于本年度审批的债务计划,其收益、使用、工程等情况,也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并根据债务资金变动和规模情况,不足部分由区级视财力状况逐笔消化。区级各方筹措资金1684万元,用于化解存量债务,2016年底黄石港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下降33.8%。
3、2017年继续落实《预算法》对地方政府债务从五个方面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做好债务基础管理工作,按债务余额情况切实加强清理甄别、归类管理,及时掌握债务规模和变动信息,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加大力度偿还,对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加大力度化解,进一步加强债务规模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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