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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10 来源:区财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是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和中央、省、市对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经济发展状况编制的,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快城区经济转型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建立法制社会为中心,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依法征管,规范财政秩序;坚持开源节流、厉行节约,强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为促进我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编制原则

2019年全区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是:

一是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新《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要充分体现国家方针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杜绝无预算支出。

二是真实性原则。预算收支的安排必须以全区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履行政府职能的需要为依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三是重点性原则。预算项目的编制要做到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本着一要吃饭,二要建设” 的方针,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需求,遵循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保障和改善重点民生支出需要。保证全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重点项目支出需要。

四是透明性原则。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衔接机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公开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编制口径

在优先保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津补贴按政策发放和正常运转所需支出的前提下,围绕区委、区政府2019年中心工作安排支出。单位预算支出中的基本支出按照定员、定额标准进行安排,项目支出按照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进行安排。贯彻全省减税降费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2019年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压减5%,调减招待费预算50%至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四、预算支出编制的具体标准

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按收支脱钩的完全部门预算单位和一般部门预算单位两种类型进行编制。

第一类:收支脱钩的完全部门预算单位标准(区直部门)

收支脱钩的完全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按照年度预算政策全部由财政做预算安排,征收的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与单位支出不挂钩。非税收入经财政审批后,全部作为财力统一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事业发展支出。

(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机构中退养人员)标准

1、工资。按照20193月末工资标准、实际在编在岗和离退休人数据实计算;保留性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56元计算。

2、津补贴。按市批准规范后的津补贴标准和人数计算;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的特殊津、补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以及人事部、财政部文件规定核定。

3、奖金。主要是公务员考核合格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上年末基本工资的实际数计算。

4、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13%计算。按照黄石政规发(201612号文件精神,每人每年安排60元大额医保费。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按照前三项工资的28%计算。

5、住房补贴。按照政策规定的月平均工资额的2.5%计算。

6、区直机关聘用司机按区政府常委会会议纪要包干经费支出。

7、政府雇员、三支一扶人员按人社部门确定人数一事一议核批拨付。

(二)在职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除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物业管理补贴按照最新政策调整外,其他均按原预算标准安排)。

1、办公费中办公用品费按年人均200元计算,报刊资料费按县级年人均800元计算,其他人员按年人均300元计算。

2、印刷费按年人均700元标准计算,人员少的部门不足3000元的考虑其特殊性按3000元计算。

3、水费按年人均50元标准计算。电费按年人均1020元标准计算。在区政府大院办公的部门水电费直接划拨到行管处。

4、邮电费按年人均940元标准计算。其中邮政费年人均100元,办公电话费年人均840元。个人职务通讯费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5、交通费中综合应急用车每年均按30000元标准计算,人员交通补贴按每人每月220元标准计算。按《黄石港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员按职级标准(1040元、940元、650元、550元、450元)列入公务员公车改革补贴。

6、差旅费县级干部按年人均4000元,其他干部按年人均1000元计算。

7、物业管理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8、维修(维护)费按年人均100元标准计算,在区政府大院办公的部门预算的维修费直接划拨到行管处。

9、业务招待费按原区纪委核定的标准压缩50%安排。

10、培训(职工教育)费按工资额的1.5%计算,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的2%计算,福利费按工资额的2.5%计算。

11、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考虑部门实际情况和上年情况适当安排。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离退休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工资、津补贴按实际计算,保留性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56元计算。离休人员特需经费按照规定的年人均500元执行,公用经费继续按照上年的年人均1500元执行,离休人员护理费年龄超过70岁经市委老干部局审批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护理费1600元,每人每年19200元;退休县级干部公用经费按区定的年人均1000元执行(含每人每年200元进餐费),退休一般干部按区定的年人均1000元执行(含每人每年200元进餐费)。离、退休人员通讯补贴、物业管理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2、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实计算。

3、退休人员医改补助。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和津补贴的13%安排。

4、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和津补贴的2.5%安排。

5、公积金。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额(含全部津补贴)的12%安排。

(四)其它资本性支出和项目经费专指单位用于基本建设、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偿还历史债务、突发性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支出。项目经费按一事一报,一事一核的原则从专项预算中安排,年初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费,在实际执行中根据单位的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政府审定,但是部门或单位每年必须开展的正常专项工作所需经费,按区政府的规定和上年情况核定后予以安排(具体情况见附表)。

第二类:一般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事业单位)

一般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支出标准设置预算内支出标准和预算内外统筹的综合财政支出标准,征收的非税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实行财政与单位分成体制,单位分成部分经财政审批后,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事业发展支出,对隐匿、拒缴非税收入的单位,财政将扣减单位支出预算。

(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含机构中退养人员)标准

1、工资。按照20193月末工资标准和在编在岗人数、实际离退休人数据实计算;保留性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56元计算。

2、绩效工资。教育绩效工资按照上年市批准第三次调整后的我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年平均数(含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标准执行,其中: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经教育局考核实际发放数按2倍年人均数认定,在冲减每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后的余额范围内统筹开支。学校原考核合格增发的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已纳入绩效考核,不再单独预算,对学校(含教研室)所有除财政拨款外的收入严格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的特殊津、补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以及人事部、财政部文件规定核定。

3、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按人事部门核定工资额的13%安排。按照黄石政规发(201612号文件精神,每人每年安排60元大额医保费。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按照工资额的28%计算。

4、住房补贴。按人事部门核定工资额的2.5%计算。

5、物业管理补贴,副高以上职称按每人每月240元,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6、社区卫生医疗机构人员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定实际数进行预算安排,社会保障缴费按法定标准安排,年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区两级算帐后确定具体支出数。

7、交通费中人员交通补贴按每人每月220元标准计算。

(二)在职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标准

1、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小学600元、初中800元区级12%比例负担,小学生年人均72元,中学生年人均96元计算,其中区级5%部分划转区教育局用于教师培训经费统筹使用。

2、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按医改政策及自身经营状况统筹安排公用经费。

3、其它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按完全部门预算标准从严计算。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离退休人员经费。退休人员工资按实际发放数额计算,生活补贴按我区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关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具体标准计算;保留性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56元计算;离休人员工资按实安排,生活补贴依上级规定暂比照机关同行政级别人员标准安排,特需经费按照规定的年人均500元执行,公用经费继续按照上年的年人均1500元执行,离休人员护理费年龄超过70岁经市委老干部局审批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护理费1600元,每人每年19200元。

2、抚恤和遗属生活补助按实计算。

3、退休人员医改补助。按照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的13%安排。

4、公积金。按人事部门核定工资额的12%安排。

5、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按照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和生活补贴的2.5%安排。

6、退休人员物业管理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其它资本性支出和项目经费专指单位用于基本建设、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偿还历史债务、突发性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支出。项目经费按一事一报,一事一核的原则从专项预算中安排,年初各单位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费,在实际执行中根据单位的情况,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政府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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