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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2020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7-16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我区通过举借政府性债务筹集建设资金,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按照省、市债务管理要求,结合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现状,我区认真制定方案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

政府性债务风险,切实加强债务资金管理。

一、目前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末政府债务余额1.40亿元,其中政府负有一定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为1.40亿元,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一般债务为0。以上债务主要用于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投资 建设,江北工业园区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兴北道路扩宽,以及建设局用于万达项目周边配套设施朝阳路、纺织五路建设、城区园林绿化建设、背街小巷等城市建设项目费用。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末一般债券余额1.41亿元,按照市级下达我区2019年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62亿元进行限额管理,控制在限额范围内。2019年黄石港区申请债券资金356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56万元,当年度支付456万元用于建设局背街小巷改造、社区综合整治、道路改造项目;再融资债券3113万元,当年度用于偿还到期债券的本金。

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应还本付息合计3588万元,其中应还本金3113万元,应付利息475万元。

三、债务管理情况

1、完善债务预算管理机制。根据本级财力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在合理的范围内将偿债资金列入年度预算,通过制定政府预算来进行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对于过去年份的地方政府债务,要继续进行跟踪审计,对于本年度审批的债务计划,其收益、投资工程、担保等情况,也应当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

四、

2、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对举债主题、债务期限、资金使用、还债压力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准确及时地发现债务漏洞和债务危机信号。为预防债务违约风险及时提供科学有效的改进方法和应对措施,达到消除地方政府债务违约风险,保障债务到期清偿的目的。
3
加强债务监督机制。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对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为了更加科学和规范地管理地方政府债务,对地方政府涉及的债务进行分类。统一进行归类管理,确保口径一致,及时摸清债务底细和规模,研究考虑降低债务风险的方法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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