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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石港区2021年预算执行和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5 来源:区财政局

黄石港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区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39271万元,比上年增长37.9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81318万元,比上年增长33.11%,为调整预算的100%。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地方税收收入预计完成 76183万元,比上年增长34.22%;非税收入预计完成5135万元,比上年增长18.54 %。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204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计完10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1.60%;

2.公共安全支出预计完成21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37.25 %,主要是增加公安辅警等经费支出,以及社会治理智慧化改造工程费用支出;

3.教育支出预计完成30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10.35 %,主要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解决中小学校园扩建贷款资金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预计完成13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38.45%;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计完成1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65.56%,主要是增加生态体育公园建设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计完成10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85.66%,主要是调减市下划企业养老保险支出基数;

7.卫生健康支出预计完成5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6.87%;

8.节能环保支出预计完成 1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4.49%;

9.城乡社区支出预计完成 20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33.16 %,主要是增加武汉路立面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厕所革命”等一般债券建设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预计完成6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2.24%;

11.交通运输支出预计完成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主要是新增上级专项支出;

12.商业服务业支出预计完成60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927.40%,主要是增加对招商引资相关企业的扶持资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计完成1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3.72 %,主要是增加应急救援专项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预计完成231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主要是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支出;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预计完成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下降27.42%;

16.其他支出预计完成 18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7.28%;

17.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预计完成5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4.18%。

预备费使用情况:按《预算法》规定,今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预备费816万元,全部动用完毕,结合实际在本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主要用于支持公共卫生防疫部门的疫情防控紧急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131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842万元,加上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527万元,调入资金5303万元,收入类合计138990 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20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4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42万元,支出类合计138990 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预计收入完成9653万元,其中待划转社保费3895万元,为预算的104%;全区机保支出预计完成9653万元,为预算的104%,主要是发放1347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三)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控制增量、化解存量”的要求,认真做好债务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加强分析防控。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6243万元,比上年增长20.84 %,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163万元。截止2021年10月末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22035万元,为市局核定我区债务限额的83.97%,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2021年我区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共计8842万元,包含一般债券资金5900万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9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590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局的武汉路立面整治、老旧小区管网改造等项目4576万元;江北管理区的农场自来水厂输水工程等项目1169万元;城管局的“厕所革命”等项目155万元。我区目前存量隐性债务为2.541亿元,其中:兴港公司江北农场危旧房改造项目债务余额为6690万元;黄石港区中小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债务余额为18720万元。综合以上情况,省财政厅对我区债务风险等级评定结果为绿色等级,债务风险低。

二、落实区十届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围绕区委全年重点工作安排以及年度财政工作目标,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突出提质增效,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财源。打造“微笑大厅”,对10项惠企利民政策推行“无申请兑现”,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再造财政运行流程,拓宽“绿色通道”范围;全力支持“两园两带”建设,加快产业聚集,培育财源,增强税收增长后劲。二是压实收入征管责任。进一步细化财政收入征管目标,收入测算到部门、行业和重点项目,科学调度,精准发力,确保各项收入目标按期完成。三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调整后的各项税费征收基数和征收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激发企业生产活力。

(二)着力民生保障,提升群众获得感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坚持公共财政属性,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在财政国库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合理调度国库资金,积极向上汇报,优先确保了全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按时发放。为缓解部分区直部门和各街办运转困难、为支持民生类重点项目实施,向上争取各类资金3.35 亿元(含直达资金),其中教育投入3036万元,惠及学生3.06万人,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扶持困难家庭。二是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社保类投入7049万元,包含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867万元,医疗卫生补助资金240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874万元等,覆盖低保、养老、医疗、就业等各方面,直达资金直达基层,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三是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树立“项目为王、服务为先”工作理念,积极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从土地收益结算中安排123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切实做好黄石港区空港智造产业园、黄石大道北延路段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

(三)坚持思想破冰,引领财政改革

一是以党建引领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党治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始终把党史学习教育、“思想破冰 引领发展”实践活动,同谋划推动工作相结合,通过抓实抓好党建质量,有效引领我区财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二是以改革的思维谋长远、立规范,聚焦财政高质量发展。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规范制度建设,做好本级数据规范梳理、基础数据整理和业务管理流程制定,实现预算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和上下贯通。三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注重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民政、教育、卫生、建设等部门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用于2022年度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并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一是政府采购服务不断提升。规范并优化政府采购行为和服务,制订并完善政府采购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先后多次提供“面对面、点到点”的上门政策宣讲服务。规范评审节约政府采购资金,共开展政府投资评审项目89个,审减9935万元,审减率15%。二是国资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指导全区10余家单位进行资产处置,涉及金额71.8万元。积极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政策,共减免139户152万元租金。积极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提高国有资产使用和运营效益。三是财政监督力度不断细化。依法行使财政监督职能,对5家单位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对18家单位的内控、内审及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促进各单位夯实财务管理基础。

总体来看,2021年财政运行情况比较平稳,各项财政工作开展有序,财税改革取得了新进展。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区人民、全体财税工作者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区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区级财政刚性支出居高不下,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力平衡压力巨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依然存在;财政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树牢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激发新发展动能,坚持全域临空理念,推进科创临空、产业临空、智慧临空、生态临空、人文临空,争创全国现代服务业试验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构筑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前沿区,建设全域临空先行区,创造美好生活引领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加财政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源,全力保障民生,为奋进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围绕中央、省、市关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2022年预算安排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加强财税联动,坚持多措并举增收入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联动。建立税源联动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分析征管漏洞,制定堵漏增收措施,实现涉税信息共享,挖掘增收潜力,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抓大控小,催收促缴,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全力争取调度资金和债券资金。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统筹调度稳“三保”。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完善债务动态监控机制,严控债务规模,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切实防范财政运行和债务风险。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优化服务提质量。转变工作作风,继续完善“微笑大厅”。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严格遵守财政监督检查程序,依法行使财政监督职能,抓好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清查、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比上年增长7%,安排 87010 万元,其中: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7.52%,安排81910万元;非税收入比上年下降0.68%,安排5100万元。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9.7%,安排152810万元。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比上年增长3.21%,安排9500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安排950万元的预备费,在切实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三保底线刚性任务基础上,分配到各大类支出,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32 %,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公共事务管理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2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司法、公安协警、消防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3.教育支出310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63%,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6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78%,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发展、扶持企业奖励兑现;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5%,主要用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4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促进就业、困难救助、退役安置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51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3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防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相关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10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5%,主要用于污染防治、自然生态等环境保护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05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58%,主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城市管理维护支出;

10.农林水支出60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63%,主要用于水利湖泊管理、防汛等支出;

11.商业服务业支4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主要用于支持创建全国服务业试验区、服务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等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1%,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项目支出;

1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援藏援建等支出;

15.其他支出19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主要用于征收等相关支出;

16.债务付息、发行费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53%,主要用于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和债券发行费支出。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1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6000万元,调入资金729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0万元,收入类合计14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53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00万元,支出类合计141000 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2年黄石港区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10152万元,较上年9653万元增长5.17%;黄石港区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152万元,较上年9653万元增加5.17%,主要用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当年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是落实区委十届党代会的第一年,是推进临空黄石港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工作将围绕“五区建设”从“五个着力”上下功夫:

(一)着力强化组织财政收入。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对收入的分析和研判,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突出创新驱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以点带面,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用足用活相关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动性,努力争取上级各项资金。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用减税降费力度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以项目库为基础改进预算编制模式,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预算约束机制。继续筹集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外,全力支持我区发展需要。梳理压减低质、无效项目支出。按项目支出实际需求,对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和到期项目进行甄别清理,归并或撤销小散项目,改变项目预算长期固化、只增不减的现状,调减非急需、低质效和无效项目。

(三)着力强化预算控制约束。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现代化发展。完善预算一体化系统,以信息化推动预算管理现代化,促进预算管理的科学、规范、透明。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实现预算指标对执行过程和支出决算的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工作。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强化财政业务全流程监控,实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积极在政府债务限额内争取债券资金。依托债务监测平台、政府债务管理等系统,加强各类债务动态监测。逐步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控制新增隐性债务;通过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政府债务化解方案,逐年力争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牢牢守住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五)着力提升资金使用质效。狠抓真抓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将所有部门纳入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范围。加大专项资金统筹力度。专项资金根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统尽统,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为推动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新一届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为加快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实现黄石港区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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