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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公开省政府环保综合督查通报中交办我区的1个A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14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公开省政府环保综合督查通报中交办我区的1A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市环委会:

  根据市环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突出环境问题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黄环委办〔201633号)要求,特申请对省政府环保综合督查通报中交办我区的1A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予以公示。

  附件:青山湖治理问题的整改方案

 

 

 

                                                      20161114

 

 

 

 

 

 

 

 

 

 

 

 

 

 

 

 

 

 

 

 

附件

青山湖治理问题的整改方案

 

   一、青山湖综合治理基本概况

青山湖由相对独立的四个小湖组成,湖与湖之间联通。湖面水域面积763亩(其中1号湖369亩,2号湖23.5亩,3号湖106.2亩,4号湖264.4亩)。青山湖综合治理启动于201412月,清淤工程已于2016年初完成项目合同清淤,截污管网已经全部铺设到位,岸线治理正在有序推进。

二、青山湖综合治理情况

1.青山湖清淤情况。1010日,青山湖整体水域合同清淤和补充清淤工作全部完成,累计施工18.25万方。

2.青山湖沿线拆迁和长效控违情况。谭家桥拆迁28户,腾退绿化空间,区城管局拆除青山湖4号湖船屋两座,共计游船17条;7月中旬将完成谭家桥垃圾中转站。对青山湖周边的菜地反复进行清除,条件许可的位置及时栽绿硬化;筹资对市民反映的23号湖水葫芦及时清理打捞;在“两湖”区域树立“综合治理湖长责任制”公示牌,研究制定了“两湖”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湖湖长及职责,安排了“两湖”卫生保洁专门人员,组织了“两湖”管理专门队伍,在争取市城维费基础上,区财政列支“两湖”管理配套资金,确保“两湖”管理有人有经费。

3.岸线施工情况。“两湖”岸线项目原方案总投资2088万元,根据杜市长要求作了较大调整,目前完成投资626.4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其中青山湖1号湖完成施工围挡建设;2号湖累计完成部分挡墙基础处理、微地形整理、界石安装、碎石垫层、园路透水砖、底层透水混凝土施工、苗木种植工作,占比45%3号湖完成除3处栈桥外的全部岸线工作,完成金帆酒店至二医院段挡墙处理,界石安装完成,占比40%4号湖完成部分节点场地清理及平整工作、苗木种植工作,水沟砌筑350多米,草坪铺种完成,占比30%

4.截污及管网铺设情况。先后完善了军转小区、社保、统一街排洪沟等13处排污管网,成功将周边19个排污口上游100多个排污点纳入管网排放。湖北师院内部雨污分流项目已经于今年5月完成深化改造,目前,青山湖水域不存在污水排放点,截污工程已全面完成。

5.青山湖水体修复情况。今年53日,修复青山湖234号湖体水质工作开启。按设计实施生物菌计量投放,降低总磷总氮含量,修复青山湖体水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由于汛期时间较长、雨势较大,67月份影响青山湖补充清淤和岸线美化施工进度,同时,下半年迎园博和全市创卫工作期间,规定渣土不能外运,导致青山湖补充清淤和岸线美化的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致使未能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对照《青山湖两年行动方案》(青指文〔20141号)的规定要求,今年年底青山湖综合治理将实现“一年治理,两年美化”的总体目标,为此,指挥部各成员要对照方案找差距和不足,倒排工期,加快推进青山湖综合治理工程。

1、进一步细化责任。

“一年治理,两年美化”的总目标,不能有丝毫耽误,必须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如期完成;“两湖”综合治理是“五水共治”的基础性工作,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清理工程场地、施工设施等残留物质,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市水利水产局切实负责青山湖清淤和水体修复,市建委负责岸线修复,市环保局负责水体检测和环境质量督查,市城管局负责青山湖周边违章建初拆除,黄石港区全力配合市直部门做好工农关系协调。

2、进一步明确工期。

10月份,市水利水产局要确保完成青山湖1号湖的水体修复,向青山湖2号湖投放沼泽红假单胞菌310kg,向青山湖3号湖投放沼泽红假单胞菌110kg,亚硝化单胞菌20kg,枯草芽孢菌22kg,地衣芽孢杆菌43kg,筹备4号湖水体修复。

市建委要完成1号湖副湖的绿化栽植和宾格石笼及现状人行道修复工作,完成除红军桥桥头段至军分区段150m自行车道外其余全部自行车道、新增绿化苗木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2号湖北岸除生态带以外剩余苗木及景观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3号湖桩基施工的80%,完成青山湖4号湖栏杆施工和种植槽施工工作;

11月份,市水利水产局要确保青山湖23号湖经检测达到标准。

市建委要完成青山湖1号湖除红军桥桥头段至军分区段150m自行车道挡墙处理工作,完成青山湖2号湖北岸生态带、南岸景观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3号湖桩基础施工工作、栈桥梁板混凝土浇筑工作,完成青山湖4号湖东岸广场60%施工工作;

12月份,市建委要完成青山湖1号湖除红军桥桥头段至军分区段150m自行车道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2号湖南岸绿化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3号湖栈桥桥面系安装及花岗岩铺设、3处栈桥施工预留口处景观绿化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4号湖东岸广场施工工作,完成青山湖水生植物栽植工作。

3、进一步强化督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件要求,推进每月工作情况排名通报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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