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2-14 来源:区城执局

2025年,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城管执法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紧紧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公信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中队负责人协同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重大法治建设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责任传导和压力传递。

(三)完善制度建设。对照上位法和最新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现有内部管理制度、执法规范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评估,细化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二、 深化学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突出领导干部学法。坚持将法治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案例研讨学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组织开展全员法治培训、业务技能比武、案卷评查等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全年累计组织各类法治培训10场次,参训人员240人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三)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以及“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守法,营造理解、支持、参与城市管理法治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城执局通过开展《民法典》普法活动、宪法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590

三、 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按规定时限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双公示”要求。执法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05起、行政处罚案件3起,实现执法行为全程可追溯、可监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月累计收集执法视频录像不低于30段,实现执法全过程可视化、规范化。规范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织重大案件集中研讨2次,黄石港区累计报送普通程序案件3起,均已通过市城管委审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2025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

(二)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防止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现象,提升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三)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推行“首违不罚”或从轻、减轻处罚,体现执法温度。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累计适用案件142余件,减免金额0.735万元。在涉及市容环境、违建治理等重点难点工作中,注重沟通协调,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 强化权力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2025年我局共承办市级人大政协提案14件;区级人大政协提案55件,其中,主办35件,会办20件。所有提案均已按时限要求完成答复,确保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回应及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并反馈。

(二)加强内部层级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中队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25年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中,累计排查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4件,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财政预算、重大项目、政策法规解读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畅通信访投诉渠道。完善“12345”热线、来访接待等多位一体的诉求表达平台,规范办理流程,限时办结反馈,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515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未收到舆论监督事项

(二)加强行政调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争议,积极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特别是在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易引发纠纷的领域,注重源头治理和前端化解,努力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推进“城管进社区”。将执法力量下沉至社区网格,与社区、物业等建立联动机制,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涉及城市管理的矛盾纠纷,深入基层社区与执法一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局领导干部组织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召开推进会,累计解决260余起群众关切的关键小事及小区物业管理热点难题,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新手段、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加强;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存在不平衡,精细化管理有待深化;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方式方法需不断创新。

七、2026年工作思路

下一步,区城执局将继续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将法治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始终,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动态更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执法规范。

(三)大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和透明度。

(四)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市民对城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026年,黄石港区城执局将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黄石港贡献城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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