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教育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02-11 来源:黄石港区教育局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2025年,全区教育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奋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思想武装,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其纳入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学法5次、研讨交流1次,实现领导班子成员学法全覆盖,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意识显著增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教育职能全面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教育发展、维护教育稳定,让法治成为黄石港区教育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2025年,黄石港区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北省基础教育智慧教育实验区。

三是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指导全区中小学校修订章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学校布局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招生政策改革等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凸显普法实效,推进依法行政见效

一是政务服务水平有提升。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编制“一网通办”事项受理标准化手册,积极与区政数局对接依申请或公共服务事项入驻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目前,我局入驻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公共服务事项共15项,“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数达到100%。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有力度。坚决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具体办理时间、服务标准等,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今年我局共公开政务信息31条,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教师资格认定、监督和咨询电话等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示,扩大公众参与监督渠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部门联合执法有成效。区教育局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卫健、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保、消防、交通、食品、校车、防溺水等方面多次开展联合督查,从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消防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等10个重点领域进行任务清单化管理,2025年以来,依次组织开展“查险除患 安全迎新”跨年专项整治行动、开学前安全重点工作督查、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查、未成年人防溺水、校车专项整治等督查排查活动,按照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长期坚持等方式全面整改。

(三)深化依法治,推进法治建设走实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防范性侵害等法律法规。通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宪法小卫士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学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完善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机制,更新法治副校长聘任人员。

二是学校办学行为更加规范。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常态化开展“双减”“五项管理”督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覆盖率、学生参与率、教师参与率均达100%。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圆满完成2025年招生工作,实现应收尽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和精准资助,完成2025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幼儿认定工作,共发放学生资助金29.475万元,资助学生811人。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零辍学,全面保障教育公平。

三是教育治理能力逐步提升。强化教育法治保障,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扎实推进内控规范化、管理项目化、工作流程化、监管全程化建设,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固定资产处置等工作,构建完善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育发展生态进一步优化。

二、存在的不足

前,区教育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教育强区目标还有差距。一是法治力量薄弱,缺少专业执法人员二是部分学校未能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学校办学特色等有机融合。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融合创新,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推动法治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及办学特色深度融合指导各校将法治教育全面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法治理论和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不断促进师生学法、懂法、遵纪守法,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教育环境。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优化聘任与管理,强化其参与学校治理、指导法治实践的作用。

)聚焦治理关键,深化依法治校实践。以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师生权益为核心,提升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和学校治理体系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和决策事项监督流程,强化督导作用。深化“双减”督导与“五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育收费、招生入学等重点领域的自查与监管。全面推进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

)健全协同机制,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与监管长效机制。梳理教育执法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流程。常态化联合公安、市监、卫健、消防等部门,围绕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校外培训治理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与整治行动,形成监管合力。运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切实提升风险预警和动态监管能力。

)优化政务服务,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持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一网通办”,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与便捷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重点加大招生、资助、评优、项目安排等群众关切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与解读服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信访与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处理各类教育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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