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诉前调书”字号调解书发出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区法院

2月24日,区法院发出首份“诉前调书”字号调解书,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诉前。

原告小宋和被告小胡是多年好友,小宋于2020年至2021年多次借款给小胡,但到期后小胡未如约还款,无奈之下,小宋将小胡诉至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该院立案庭经过分析研判,认为此案法律事实清楚,且具有一定的调解基础,随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向其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及诉前调解快捷方便的优势,建议双方友好协商,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该案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了解案情后,从社会诚信、人情世故、法律规定等方面入手,积极做原、被告思想工作。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该院随即按照当事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后发出首份“诉前调书”字号民事调解书,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提供法律保障。

“诉前调书”是最高院2022年1月1日开始启用的新字号,是贯彻落实关于“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精神,落实诉前多元调解工作机制的新路径,将诉前调解成功后申请出具调解书的案件编立“诉前调书”字号。下一步,区法院将继续优化司法服务,牢固树立创新思维,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人民群众真正体验到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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