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2-02 来源:区政府办

陶正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所提的问题和建议,结合我区实际,对今后黄石港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提升老年人幸福感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让老年人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关怀、对养老问题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黄石港区民政局抓机遇、真抓实干,从政府引导、政策支持、资源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全面推动黄石港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基本构建和完善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专业机构养老为依托、社区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区养老床位现状及近期目标

近年来,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解决养老不足的问题,黄石港区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性扶持等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目前,全区社会专业养老机构5家,床位733鄂东医养集团对腾退出的原市二医院住院部进行改造,增设医养结合养老床位300张,近期将建成并投入运营;在社区养老方面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家,床位100现有总床位达1133张,并形成具有高、中、低档服务与收费标准,普通养老床位与医养床位转换的特色。今年正在实施升级改造建设的楠竹林、天桥6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也将在下半年完成并投入运行新增床位30多张。到2025年全区养老床位总数达1300张,可基本满足辖区老年养老床位需求

二、强化措施,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解决百分之七十老年人居家养老最基础工作,黄石港区强化六大措施,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政府统筹机制。由区民政局牵头成立黄石港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全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对运营机构、运营模式、建设规模、功能布局、服务项目和内容等方面严格把关,做到全局一盘棋。并加强督办协调,定期通报,保证建设如期完成。二是强化整体联动机制。区民政局、区相关部门、各街道(管理区)、社区等部门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中整体联动,整合房产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顺利推进。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布局。因地制宜,优化整合各方面资源,合理设置建设规模和功能布局,构建“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四是强化资源多方保障。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综合利用。一方面充分利用新一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面提档升级的契机,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同步规划建设,或利用闲置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第二方面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齐工程,落实新建、改扩建小区建设中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政策要求,严格落实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配建标准,利用新建、改扩建小区建设项目的配建房产兴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完整社区创建工作要求,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第三方面通过社区链接市级包保部门优质资源,向上争取一批政府、事业单位闲置且适合用于社区养老的用地和用房,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五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强化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一方面由区民政局积极向上争取统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由区级配套补贴剩余资金。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奖补、运营补贴政策;完善多渠道资金机制,各街道(管理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社区落实直接管理责任,挂点区领导、区直各部门落实包保责任,积极组织动员辖区企业、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捐赠,助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和完善可操作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奖补激励政策。六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财务、档案、运管、服务等规章制度,并通过检查巡查等方式对运营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加强监管。在项目建设工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区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

通过政府统筹、街道社区参与,企业投资运营的模式,构建和完善具体黄石港区特色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体系,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面。

三、强化养老人才培训,建设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

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通过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面老年服务社会工作者培训支持力度,支持家政服务企业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等举措,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助力养老服务队伍朝着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更好地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精准、可持续的居家服务。

四、持续实施特殊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落实特殊困难老人帮扶政策,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品质。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纳入分散供养的特殊困难人员、城市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并逐步扩大到失能、独居、高龄老人家庭,实现应改尽改,2020年起,累计为200名特殊困难老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再次感谢您对我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养老服务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