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2-02 来源:区政府办

尊敬的成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民网络问政行为问题及对策”的提案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黄石港区公众网络问政管理机制的关心关注,您的建议聚焦热点、观点准确、措施务实,对推动我区公众上网问政立法进程具有较好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该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公众网络问政渠道单一、互动不足。目前黄石港区公民网络问政平台集中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民互动”栏目,该栏目为公民提供了反馈意见建议的渠道。但是由于经济收入、受教育程度、地区差异等因素影响,不同社会群体在接受信息与使用网络上有着较大差异。网络民意并不具有普遍性,许多公民不会正确使用互联网,不会通过网络问政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导致群众网络问政互动不足。对于提案中提到的“规范公众政治参与者的言行”,“政民互动”栏目未发生过“影响社会安定与团结”的事件。后续我局将继续把“政民互动”栏目进行常态化、科学化的管理,进一步提升政民互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提升人民参与政治的体验感和满意度,积极打造网络问政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我局不具备立法与司法职能。对于“推进公众上网问政立法进程、完善政务上网的法制管理、公众上网问政的法制观念、依法保障公众政治活动的各种基本权利的方式、依法管理公众上网问政活动、健全公众上网问政管理机制”的意见,涉及到立法和司法的职能。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已有的关于网络监管的法律、法规与互联网的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同时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不具备相关法律立法与司法职能,只能在推进公众上网问政立法进程、完善政务互动的法治管理上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竭力保障公众参与政治活动的各项权利。

三、加强公众网络问政平台的基础支撑。一是不断完善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功能努力提升网站服务能力,畅通群众参政议政渠道,促进群众参政议政行为。二是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不断推进公众网络问政立法进程,规范网络问政行为同时保障公众参与政治活动的各项基本权利。三是切实提高网络问政意识和网络问政能力,真正把网络问政当成了解民情、排解民忧的直通车和改进工作、创新服务的助推器。四是加大网络问政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参政议政意识,引导居民群众科学、规范进行网络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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