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形势下企业改制、房屋征收、环境保护等社会矛盾纠纷交叉性、复合性、相关性不断增强的特点,黄石港区司法局按照《中共黄石港区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思想破冰、引领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破人民调解之“冰”,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形成一个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全方位、多功能调处”网络体系。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完善执法、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的有机衔接。
完善调解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完善排查防范机制,由事后调处变为事前预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调处联动机制。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各方力量,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部门的联调联动,化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
完善调解委与法院的衔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的衔接机制,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与“调”的便利性、低成本性结合起来,解决情、理、法的冲突,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健全调解委与公安的衔接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公安机关的衔接机制,加强对驻辖区派出所调解室的工作指导和对驻所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推进公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上半年将组织一期全区调解员培训班。
建立调解委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信访部门的衔接机制,做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将调解环节更好地融入信访工作,在信访工作中及时引入调解工作机制,对上访群众主动进行访前调解,使信访事项通过调解程序进行疏导分流,最大限度帮助上访群众解决问题,定分止争。
黄石港区目前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1个,其中辖区单位60个,区调解中心一个,街道(管理区)调解委员会5个,社区调解委员会33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个,共有人民调解员381人。
今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198起,调解成功19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9%,筑牢了“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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