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0日 星期二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4-25 来源:黄石港政府网

机关职能:

(一)负责对街道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考核、督办。

(二)负责对街道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考核、督办。

(三)负责对街道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考核、督办。

(四)负责对街道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的指导、考核、督办。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密集地区焚烧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对辖区次干道、背街小巷的门店招牌、门店改造的备案和执法管理以及主干道门楼监管处罚。

(七)履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会议的通知、组织、协调、保障工作,会议议题的收集与议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负责收发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后勤保障事务、车辆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纪检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政务公开;负责受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上级转办、投诉、群众来信、来电和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将其受理事项按职能转派局相关部门由其处理回复;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负责包保社区;负责工会具体事务;负责对接市城管委办公室、政工科、宣传信息科(调研室) 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资财务科

负责组织人事、劳资审核办理、人员招录上报、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和考核工作;参与编制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会同财政部门编制局办公相关经费、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等相关资金的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会审申报和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专项维修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协助政府采购、招投标跟踪监控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工作;负责妇联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计财装备科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制执法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区城管执法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管理、执法平台管理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法治建设、城市管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案件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称:双公示)、湖北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湖北省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湖北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国城市执法管理台账填报系统、智慧执法等平台;负责跨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调度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违法建筑管控情况的考核和查处工作,协调查处违法建筑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法制与执法监督科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政公用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项目申报、项目推进与监管;负责拟定区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细则;负责区管城市道路、桥涵、排水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及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参与全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规划及建设方案的编制和审定;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社区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占挖道相关的审批工作、“互联网+监管”;负责市政公用相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年底业务工作考核;负责对接市城管委市政科、公用事业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园林环卫处

根据全市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区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费;负责环卫服务市场化运作的监管和考核;负责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负责环卫设施的维护及安全运行监督管理;负责编报城市环卫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过程监管;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街道做好城市管理和市容卫生工作;负责“门前三包”相关工作;负责协助督察市政基础和设施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提升泵等维护及安全运行的实施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工作;负责“美好示范路”、“美丽街区创建”指导协调、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测评;负责维护中心相关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环境卫生科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定区管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实施细则;负责区管园林绿化的管理、养护和维护及其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及社区做好园林绿化管养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相关审批工作;负责古树名木、植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对改变城市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及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具体实施工作;参与园林绿化设施城维费计划的编制并监督使用;负责园林绿化相关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园林绿化科;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大队

负责协调、配合各街办执法中心城市管理执法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秩序、队容风纪考核,巡查督检各街办执法中心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建筑渣土管理执法及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配合街道市容秩序、户外广告管理执法和户外广告备案工作;负责市容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未下放的燃气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执法大队相关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街道的燃气安全管理执法工作,协调跨街道燃气安全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市容秩序科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数字城管

负责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据职能、属地及相关规定向区城市管理承办单位派遣受理的案件;跟踪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处理数字城管案件;综合分析评价区数字城管案件及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负责投诉平台(人民网、市长热线12345平台、综治平台、智慧信访平台)回复工作;负责区智慧城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综合管理问题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负责数字城管中心相关工作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接市城管委考评督查科交办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张楚泽(党组书记 局长):负责主持黄石港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全面工作,履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主体责任。

武君(党组成员 副局长):负责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城市管理和执法(含市容、燃气安全、市政等执法)、环保督察案件办理、户外广告管理、门头广告备案、违法建筑管控、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等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法制执法科,黄石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戴兵(党组成员):负责项目的推进与监管、市政相关管理维护管养和审批、污水管网排水、城区防汛排涝、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保洁、园林管养和审批、门前三包、环卫园林市场化考核。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环卫园林处、市政公用科。

向笔贤(副局长):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意识形态、综治、信访、保密、档案后勤保障、财务管理、宣传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妇联、党建、纪检监督、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包保社区、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数字城管等方面工作。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党组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劳资财务科、数字城管。

办公地址:黄石港区迎宾大道19号鄂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大厅(窗口)

黄石港区朝阳路中英文学校后门100米(办公场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窗口)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场所)

联系方式:0714-6203315(窗口)  0714-6576628(办公场所)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