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石港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5-09 来源:黄石市黄石港区民政局

中共黄石港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区委巡察组对中共黄石港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中共黄石港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做法:

202412月10日在听取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后,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并迅速行动,先后召开了3次党组会会议、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成立区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刘洪光担任组长,副局长张隆忠、民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江涛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欣欣担任,负责本次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4个问题,分别于12月10日召开问责通报会,1月20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区委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共制定措施92条,同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按照整改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突出问题导向,分类分级整改。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表,推进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协调解决。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制定的9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2条。立行立改问题10个,已整改完成10个。巡察整改期间制定制度4个,完善制度2个;追责问责1次,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2万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在学习不够深入、履行职责有差距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与2024年年底前完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和廉洁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等规定内容。同时严格按照区委宣传部规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要求进行,班子成员提交会议发言稿,办公室负责收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问题2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和理论知识,不断拓宽学习的广度和深度。除了对现有党纪法规的深入学习外,还关注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时进行学习和贯彻。同时,开展专题研讨活动,对党纪学习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结合2024年度全区领导班子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文件要求,开展会前党纪党规学习,全体党员能够准确说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称,施行时间和“六大纪律”基本内容。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

问题3困难群众救助有遗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2022年8月、9月完成李婉彤、戴弘钊、王国栋三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二是加强信息排查,指导街道儿童督导员和社区儿童主任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广泛开展儿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问题4救助对象认定工作指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召开工作会议指导街道落实工作以及规范使用行政文书,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意见。对发现的“单人保”代替“整户保”的张亚东和刘斌进行了入户调查并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六必须》,严格审核确认程序。二是建立《关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监督预警机制》,加强与区财政部门的沟通,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的按时发放。目前我局均按要求将社会救助资金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问题5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6例违规对象的资金追缴。对2023年至2024年违规享受的二户(彭文生、余立新)对象进行了资金追缴,共计追缴1.94万元。对2023年至2024年违规享受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4户(陈佳贵、滕鲁梅、杜勉、邢祝民)对象进行了资金追缴,共计追缴6840元。二是严格资格审查,对申领高龄津贴和残疾人补贴的人员,严格审核身份、年龄、残疾等级等条件,确保符合政策规定。三是定期核查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补”对象,及时掌握补贴对象的死亡、迁出等变化信息。四是加强对高龄津贴和残疾人“两补”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领取补贴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追回违规领取的资金。

问题6安全底线守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责令予以注销并关停养老经营活动。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区职能部门建立横向协同机制,严格依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全流程监管,实现多轮全覆盖检查。

问题7对社会组织监管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每年年检结束后及时清理两年未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并依法依规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已撤销29家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二是督促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对过期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达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让其主动办理注销。三是提升对非法社会组织的识别能力和警惕性。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协作,严格按照《黄石港区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黄石港区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黄石港区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形成联合监管机制,确保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及时发现和查处。

问题8工作主动性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通过修订《黄石港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黄石港区困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关于建立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监管预警机制》,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部门联动。二是强化督办机制。对社区、街道、区民政局每月社会救助资金相关报表的上报时间进行规定,加强与区财政局的沟通,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及时发放。三是加强对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挪用、滥用。已完成2022、2023年养老机构床位补贴发放工作。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问题9意识形态“五纳入”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严格执行意识形态“五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

问题10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风险机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定期组织风险研判工作。完善区民政局日常风险研判机制,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研判。本季度已向区委宣传部报送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3条。

(二)在工作作风不实、财务管理有短板方面

问题11工作不作为。

整改落实情况:积极与区财政协调,已将区纪委追缴曾清琳挪用高龄津贴等资金涉案资金288200元全部转入区民政局账户,于2025年1月10日集中补发高龄津贴100650元。同时将涉案剩余资金165800元在区民政局账户保留半年,确保对新发现的漏发高龄津贴对象进行补发。半年后所有剩余的曾清琳事件涉案金额,将以慰问的方式针对高龄老人进行全部处置。

问题12工作乱作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追责问责。针对婚登中心工作人员陈玉英的违规行为,局党组对其本人进行了通报,局分管领导与区婚登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中心负责人对中心从业人员进行提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以案促改,规范了婚姻登记管理。严格按照预约时间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如当事人预约时间不能前来,则重新预约时间。增加了婚姻登记系统的管理账号,登记员信息录入后审核人员对录入信息进行审核。针对违规提前录入婚姻登记系统的问题,已及时报告并撤销了婚姻登记信息,避免了不良影响的进一步扩大。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提升婚登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积极参加了省市婚登各类专项培训,并于2024年11月12日参加了全省社会事务工作培训班。及时向区婚登中心全体职工传达了省市培训的有关工作要求和学习内容,加强与市局有关科室和兄弟城区的沟通交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问题13工作作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指导,规范高龄发放流程。二是及时掌握高龄对象、困境儿童动态信息,及时完善数据,提高数据比对准确率。三是加强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和信息管理,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问题14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已修订《黄石港区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细化到公务接待、差旅报销、补助津贴、会议培训等具体内容,出台《关于规范机关日常报销手续、项目类审批流程的工作提示》,明确报销要求及流程,严格验收签字流程,加强财务管理。同步整改完成各类报销手续不完善问题。

问题15验收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管。严格将履约验收工作嵌入到本单位内控管理流程中,建立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工作机制,包括制订履约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活动、出具验收报告、公布验收结果、等事项。岗位设置中验收人员与采购人员应相互分离。二是不定时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项理论学习活动,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单位经济健康运行。同步整改完成各类验收手续不规范问题。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严实,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欠缺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问题16“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做好党组会会前调研准备工作,将重大资金使用纳入党组会议题。根据《黄石港区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局机关重要开支、大额支出、专款分配和使用,均由局党组会和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经费支出1000至5000元的必须上行政办公会研究,5000元以上的必须上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问题17党组会召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适应当前财务、巡视等工作需要,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把关党组会议议题,规范会议记录,不断规范党组议事。二是加强党组会议议题审签制度,防止议题议而不决。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问题1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党组书记抓实主体责任,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2025年1月,召开全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严明聘用人员考核纪律规矩,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二是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紧盯干部在各类专项整治、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中的表现,用好谈心谈话和提醒、函询、诫勉等手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

问题19廉政风险防控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主动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范围覆盖全体党员、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通过自我查找、同事提醒、领导指导和群众帮助等多种方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常态化。二是完善慈善账户监管制度,对内部票据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控,每年局党组至少听取2次慈善工作汇报,每年两次的捐赠活动(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必须及时在全区政务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港区爱心人士、个人慈善捐赠公平、公开。

问题20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加强痕迹化、过程化管理。要求全年局党组会至少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同时规范谈心谈话制度,不得以组织生活会会前谈话代替廉政谈话。二是2025年起草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在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问题21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动殡葬集中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出台《黄石港区民政民政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殡葬领域全面自查排查、做实谈心谈话、起底问题线索、开展警示教育等方面作出部署安排,对全区7家殡葬服务商铺开展专项检查。二是专题研究部署群腐工作。2月,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传达全市群腐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25年度民政系统群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从殡葬、养老等方面提出要求,要求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3、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

问题2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并纳入全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确保“三会一课”时间、人员、主题落地。经常组织党的政策方针学习,落实机关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已完成2024年机关党支部书记讲党课工作。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使得“三会一课”活动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草拟2025年度机关党支部活动计划,丰富党员生活。

问题23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规范民主评议制度,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依照规定将受处分情况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当年民主测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二是严格按照纪委规定要求,做好受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不得纳入评先评优等级。

(四)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问题24巡察监督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计划安排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党建工作,将意识形态“五纳入”,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局党组书记加强对支部活动的日常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持之以恒强化后续整改落实局党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抓好作风建设,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

(二)严格落实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特别针对社会救助、慈善会工作、养老服务项目等关键领域,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财务制度常态化,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织密扎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强化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事业有序发展,优化区划地名、婚登殡葬等管理服务。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区民政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做好全区民政事业“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全面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和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石港区民政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3284660;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62号。

  中共黄石港区民政局党组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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