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0 来源:黄石市黄石港区民政局

关于对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的公告

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经我局查证,以下社会组织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接受2024年度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现责令其限期整改。

一、整改时间

20251110日至20251210日。

二、 整改内容

(一)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及再完善;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学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办法》;

(三)对照检查《章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四)查找单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向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说明未按期接受年检的原因,报送书面整改方案。

三、 整改验收

请各社会组织整改结束后,向民政局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社会组织责令改正工作验收表(附件2)、书面的整改情况和必要佐证材料,民政局将结合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组织人员采取实地审查、联合检查等方式进行验收。对拒不接受整改和审查验收仍不合格的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10条、第11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对2023年度和2024年度连续两年呈现“僵尸型”状态的社会组织,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四、相关要求

希望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的社会组织的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切实负起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各相关社会组织要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进一步激发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促进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以下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1)应在公告期限内到民政局综合科领取《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2整改结束后,向民政局提交经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社会组织责令改正工作验收表(附件2)、书面的整改情况和必要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714-3284671

附件:1.2024年度未按期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名单

2社会组织责令改正工作验收表

黄石港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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