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6-06-30
来源:黄石市黄石港区司法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设立、管理权限在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无相应职能,不承担相关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根据职能划分,区级司法行政机关不设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
如需办理相关业务,请前往黄石市司法局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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