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发布时间:2026-02-18 来源:黄石市黄石港区司法局


多措并举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对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意义重大。为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破解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难题,2025年,黄石港区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以往存在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部分行政案件败诉反映出的执法程序瑕疵等问题,精准施策,以刚性制度与务实举措,全力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出声”,取得显著成效。

一、制度先行,全市首创“原则出庭”审批制

区司法局立足提升出庭应诉质效,以《黄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为遵循,研究制定《黄石港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工作提示》,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为,在全市首推以“出庭为原则,不出庭为例外”的审批管理制度。严格规定凡发生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出庭应诉确因重大公务等法定事由无法出庭的,必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说明具体理由并报备,从制度层面彻底扭转“可出可不出”的模糊认识,为“应出尽出”提供刚性约束。

二、细化举措,提升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能力

一是围绕《工作提示》落实,黄石港区司法局做实前置提示与预警机制指派法律顾问参与诉讼、案件开庭前等关键节点,向涉诉行政机关发送出庭应诉提示,明确出庭要求与注意事项,进行动态跟踪。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机关开展实务培训、典型案例研讨,重点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协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三是细化考核评价与通报督促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主要负责人出庭占比、庭审表现及后续整改效果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和年度法治考核体系,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督导。四是加强府院联动与信息共享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行政诉讼动态、败诉案例和司法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出庭应诉和行政争议化解中的共性问题。

三、成效显著,关键少数法治引领作用凸显

通过一系列制度性、机制性举措的落地实施,黄石港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明显提升2025年,黄石港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现“每案必出”的硬性要求,其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42%,较2024年的低位水平增长33.53个百分点。主要负责人亲自出庭,直面行政相对人和司法审查,极大提升了行政应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彰显行政机关尊重司法、积极化解矛盾的诚意。同时有力倒逼决策和执法的规范化,“关键少数”通过亲历庭审,更直观地认识到执法环节的风险点和薄弱处,推动源头治理和流程优化,能够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2025年,黄石港区行政诉讼败诉率为15.8%,较2024年下降23.1个百分点

下一步,黄石港区司法局持续巩固现有成果,在保持高出庭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出庭效果的评价和庭审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推动出庭应诉工作向“重质量、重效果”深化,让“关键少数”出庭应诉的示范效应,转化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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