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石港区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81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08-18 来源:黄石市黄石港区司法局

程娟代表:

您好!

    您在区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的第081号建议,我局已经收悉,感谢您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局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建议中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同时,对如何解决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们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衔接接收管理工作。及时登录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好衔接和信息处理工作,对监狱发来的罪犯基本信息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对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二、落实安置帮教小组。对每名刑满释放人员建立由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家属组成的安置帮教小组,签定帮教协议明确帮教责任,并及时做好平台录入。对安置帮教重点对象,严格五帮一措施、并细化帮教方案并通报公安机关。

    三、落实必接举措。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其家属到居住地司法所开具证明,家属携带证明到监所接回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时间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并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建立安置帮教人员档案:

    四、排查走访化解矛盾。及时掌握了解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本人和家庭情况,对三无、伤病残、有突出矛盾、涉诉涉访等人员,要一人一策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措施,协调开展联合帮教和定向帮扶,参与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精神异常人员应根据规定通报卫健部门。重点帮教对象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并通报派出所。

    五、落实政策保障。落实中央和省市就业帮扶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定向安置,提供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支持:

    六、开展技能培训。联合职业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九类人员”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涵盖家政、叉车驾驶员、电工等易就业领域,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和条件,选择相应的培训课程和工种,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和就业机会对培训合格且符合《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补贴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培训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助。

    七、加强就业帮扶。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组织专场招聘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今年已开展线上线下“春风行动”招聘会23场,参与企业6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2万余个,达成求职意向1700余人:鼓励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对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黄石港区司法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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