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部条例是干什么的?
简单说,就是给行政执法“立规矩、配裁判”。
谁是被监督的对象?—— 城管、市场监管等所有有执法权的部门。
谁来监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司法局(也就是我们)。
监督什么?
—— 执法有没有依据、程序对不对、态度是否文明、有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二、能解决你关心的哪些问题?
你是不是遇到过或者听说过这些问题:
执法人员态度粗暴、执法不文明?
被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同一件事,各部门推来推去没人管?
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
《条例》把这些都列为重点监督内容,明确要求纠正和追责。
三、你有什么“监督权”?
群众的反映是监督的重要线索来源。《条例》明确:
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府网站、信访等渠道反映的执法问题,执法监督机构要及时研判、重点监督;
对典型性、代表性的执法问题,可以挂牌督办、提级监督;
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新闻工作者等一起参与监督。
你的投诉举报,不再是“石沉大海”。
四、发现执法问题,会怎么处理?
司法局会根据问题严重程度,采取不同措施:
小问题 → 督促当场改正
一般问题 → 发《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严重问题或拒不整改 → 提请政府发《监督决定书》强制纠正
执法不文明、屡教不改的执法人员 → 建议离岗教育、调离岗位甚至取消执法资格
涉嫌违纪违法 → 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同时,典型问题还会通报或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五、会不会“监督者没人监督”?
不会。《条例》专门规定了监督者的责任:
司法局不依法履职 → 责令改正,对责任人依法处分
监督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 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权也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六、以后执法会有什么变化?
更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公示执法信息
更公正: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严禁“以罚代管”“趋利执法”
更文明:不文明执法要追责,执法人员要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七、遇到执法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三步走:
1. 保留证据:时间、地点、执法单位、人员信息、相关文书、录音录像等
2. 反映渠道:
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向当地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直接反映
通过政府网站、信访等渠道提交
3. 相信程序:执法监督部门会依法核查、处理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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