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司文〔2022〕1号 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8 来源:区司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坚定不移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司法工作职责,大力推进法治黄石港建设,助力黄石港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

1.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规划落地落实。部署落实法治黄石港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严格落实《黄石港区法治督察制度》,持续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纳入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为我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2.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新模式,推进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设立法律顾问室,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3.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省级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各部门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有机融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积极参与全省第二批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

(二)强化制度支撑,营造更加公平透明法治环境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审查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纠正有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文件。[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4.持续深化“减证便民”。督促指导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牵头单位:局法制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公法中心]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5.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严格落实《黄石市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在省、市清单基础上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发布区级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施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简约高效的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逐步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6.严肃查办行政执法违规违法案件。根据市司法局部署安排,畅通行政执法违规违法案件投诉举报渠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强与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处一批、追责问责一批、移送一批涉企行政执法违规违法案件。[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7.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开展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坚决杜绝利益驱动式、选择式执法。[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8.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抽查。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监督管理,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质效考评制度。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使用各领域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严格落实各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牵头单位:局法制科、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9.发挥行政复议纠错功效。加大对涉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件的审查、和解、调解力度,将选择性执法、合法不合理、合法不守序等行为纳入审查范围。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纠错功效。[牵头单位:局复议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法制科]

(四)强化法律服务供给,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10.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进落实《黄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聚焦不同群体法律需求研究推出符合实际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牵头单位:公法中心;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局普法科]

11.推动涉企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机制,联合科经、发改、工商联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积极与市局对接,拓展共享法律顾问站建设,持续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公法中心、局普法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推动落实公共法律服务惠企惠民政策。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作用,畅通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办、重点办、协作办”,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事项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优化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服务流程,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牵头单位:公法中心;责任单位:各司法所]

13.完善“一站式”纠纷调解机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把中小微企业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大工业园区金融类纠纷、商事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常态化组织开展涉企风险排查。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减轻企业诉累。[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公法中心、局复议科]

14.开通“中小微企业服务专线”。根据市司法局部署安排,增设“中小微企业服务专线”,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根据中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公法中心;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18.深化涉企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进企业”、“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提高涉企普法宣传精准度和满意度。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大力推行新媒体普法,加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反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定期组织律师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问诊,联合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市场监督局、区文旅局等部门,组织律师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培训,打造多部门协调联动普法新格局。[牵头单位:局普法科;责任单位:各司法所,公法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临空黄石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措施、真抓实干、务实创新,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街道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信息宣传力度,营造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同时,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机制,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在每月25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当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工作动态随时报送。

(三)强化督办检查。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对照分工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局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司法所、各科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联系人:汪波,联系电话:6583180

黄石港区司法局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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