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港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

《黄石港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黄石港区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2018 年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审计理念,完善审计机制,提升审计能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促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奋力推进新时代黄石港区审计事业新发展,为我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进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区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成果导向、提升层次、统筹协调、量力而行的原则,2018年全区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政府投资、社会保障等5大类审计,至少25个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继续以“推动中央、省、市、区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确定的三大攻坚任务,区政府提出的补短板重点工程,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量化目标,重点关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做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城建城管、生态环境、美丽港区建设,武鄂黄核心功能区建立,黄石沿江大道等重点工程建设,“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落地,保障性安居工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和效果,揭示和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实行“上审下”与“同级审”相结合,一季度一次、全年完成。

二、财政审计

2.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法定)。

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均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目标,全面掌握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执行和本级年度决算草案相关总体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揭示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细化等问题,从源头上促进公共预算科学化、精细化; 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迫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通过开展财政代编预算、收回结余资金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审计,逐步推进财政预算安排的合法合规,关注存量资金,分析影响资金长期闲置的因素,盘活资金存量,合理调动使用资金; 加大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力度,实行区部门支出审计与本级财政审计相结合,全过程跟踪专项资金的设立、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关注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揭示财政资金长期结存、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突出问题,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同级审”、6月底完成。

3.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区定)。

以促进区级预算精细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和加大预算刚性约束、强化法规政策执行、提高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情况,揭示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持续关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使用情况,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政策落实,严肃查处利用会议费、培训费套取资金、违规开支其他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关注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揭示项目资金编制不合理、使用不及时,以及职能履行不到位、绩效目标未实现等问题; 关注简政放权政策落实,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落实到位,有无利用行政部门审批权利设置前置条件、搭车收费的可题,关注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揭示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失,以及利用不到位、造成资产闲置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实行“同级审”、6月底完成。

三、专项审计

4.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健全完善,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促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正,维护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以资金运行为主线,在全面摸清2017 年度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以及目标任务分解完成、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资金和财税金融支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货币化安置等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 重点审查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住房分配管理等安居工程管理绩效情况,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决策、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挪用套取、克扣裁留、损失浪费、风险隐患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屡审屡犯问题表现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按上级安排“交叉审”、3月底完成。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5.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区定)。

按照区人大的总体要求及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统一组织、突出重点、注重效果”的原则,以监管项目资金为主线,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为重点,以评价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通过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遏制建设领域中腐败行为,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重点关注环境保户和建设用地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情况、建设项目效益情况、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实行“同级审”、按照法定程序与受委托的中介机构一起实施审计,全年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6.经济责任审计(区委、区政府交办)。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事项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重点关注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目标任务完成、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下属单位监管、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干部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实行“同级审”、“结合审”,全年完成。

六、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任务

七、区委、区政府临时交办的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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