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的要求,现将黄石港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黄石港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共3个图斑,土地类型为林地,面积共计26.3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黄石港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黄石港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影像图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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