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级、街道级河湖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4
来源: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各街道(工业园区),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黄石港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办发〔2017〕23号)精神,根据区领导调整和工作需要,为保证河湖长连续性,切实推进全区河湖长制工作的落实,经总河湖长同意,现对部分区级、街道级河湖长和河湖警长进行调整。请各级河湖长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进岗到位。
附件:区各级河湖长、河湖警长、督导(联系)部门名单
黄石港区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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