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的公告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大力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安排部署,为推进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收集,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与对象
2022年至2025年12月各级使用乡村振兴资金的街道和相关单位
二、整治内容
1.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搞形式”,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迟拨滞拨、未按要求公开公示各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雁过拔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2.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围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排查,监督推动纠治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资金投入和分配,随意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违规发包、转包;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要求或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要求项目中标企业以赋能区域经济等名义给予政府财力支持;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等责任不力,设置不切实际的考核标准,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挪用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资金拨付,谋取不正当利益;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项目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违规处置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资金整治类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防灾减灾和救灾、渔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8类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四、举报方式
电话:0714-622107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信件:地址:黄石港区磁湖路64号农业农村局(黄石港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四、相关事宜
(一)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
(二)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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