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3-11-03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填表单位(科室):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执法项目类别

审核事项名称

法律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审核重点

行政处罚

超限采伐木、破坏林木、盗伐林木、滥伐林木、乱占林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案件调查报告、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四)执法是否有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或滥用职权情形;(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行政处罚

对无证驯养繁殖、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应当由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3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没收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案件调查报告、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四)执法是否有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或滥用职权情形;(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行政许可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黄石港区水利和湖泊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和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事项;

上级行政机关明确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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