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市安全生产和 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湖 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鄂 政办电〔2025〕7 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未成年人防溺水 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构建由政府统筹、多部门协同联 动的领导工作机制,切实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联 动”的联防联控机制。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家庭” 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责任闭环,切实 提升属地防溺水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二)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各级政法、教育、水利、民政部 门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分别纳入平安建设、教育督导体 系、河湖管理监督检查、留守儿童安全守护工作,督促各地压实 责任。各有关部门对照部门责任清单、协同配合,主动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形成未成年人防溺 水工作合力。
(三 )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各级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 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六类学生”摸底排查工作,建立 学生信息台账。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主题班会、案例警示、开 设游泳课程、专题活动等形式以及家校联动“六个一”工作要求 开展安全教育。
二、突出重点工作,强化风险防范
(一)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 属地、行业管理权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组织摸底,水 利、资建、住更、交运、农业农村、文旅等部门以及相关权属单 位配合,对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池塘、水体景区等水域进 行排查,按照群众游泳戏水聚集区、水质较好的水域、人员易下 水地区和以往发生溺亡的区域,建立重点水域、一般水域台账。 要摸清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包保责任,定期查漏补缺。
(二)加强重点人群关爱。民政部门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 境儿童为重点,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乡 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 提醒;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与农业农村、 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和“五 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通过开办 “暑假学堂”爱心托管班、组织各类主题活动,减少未成年人私 自下水现象。
(三 )加强重点时段防控。各地要统筹组织村组(社区)党 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志愿者和水域责任人等开展常态化 巡查,特别加强暑期、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间和午后、傍晚等 游泳高峰时段重点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 泳玩耍。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机制作用,河湖长在 例行开展责任河湖巡查时,要加强对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督促指 导。
(四 )加强物防技防建设。各地要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 宜,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在重点水域配备“ 四个一”警示救生设施( 即: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 救生绳、一根救生杆)。要加强数字赋能防溺水,积极整合各部 门水域视频监控资源,构建多方协同的管控平台,创新运用 AI 自动识别、语音示警、喊话劝离等技术手段,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对重点水域进行全天候监控防范。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一)加强宣传矩阵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统筹运用多种渠道, 创新宣传形式,加密暑期、节假日、周末等重点时段社会面防溺 水宣传教育。要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等媒 介,高频次播放防溺水公益广告和警示案例。宣传部门通过黄石 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及市级新媒体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宣 传报道工作,引导市直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和提醒为主,规范处置 负面舆情,形成未成年人野泳或者靠近重点水域“有人管”的浓 厚舆论氛围。团市委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优势,开展形式多 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市妇联发挥各级妇联 组织作用,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庭关系异常 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 教育及安全自护教育活动。
(二)加强家校协同教育。各级教育部门要深化同育人机制, 落实“ 1530 ”安全教育(每天 1 分钟、每周 5 分钟、节假日 30 分 钟防溺水提醒),实施家校联动 “六个一”: 即一片,组织学生 和家长观看防溺水宣传教育片;一书,组织逐生逐家长发放《安 全温馨提示》《安全责任告知书》;一信,积极宣传发放《致未 成年人家长防溺水的一封信》;一查,学校梳理掌握学生假期主 要安排、监护情况,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指导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一提醒,建立完善假期家校安全联系机制,通过班级群、电话等定期与家长(监护人)沟通联系; 一访:针对隔代监护等学生,组织教师至少开展1次家访。
四、优化疏堵结合,提升处置能力
(一)加强疏堵结合举措。各县(市、区)和体育部门要结 合实际,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 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加强安全人员配备,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 便利、规范的亲水环境。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课后服 务,统筹利用社会游泳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 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力争每位小学生毕业时 100%实现 “人人会游泳、人人会自救”的目标。
(二)加强救援处置能力。各地要组织公安、消防、卫健、 基层组织、社会志愿服务力量等单位联合开展多场景溺水救援演 练,培训师生掌握心肺复苏、抛绳救援等技能;基层卫生院要设 立溺水急救绿色通道,配备专用急救包和 AED 设备,确保一旦发 生溺水险情,能够高效及时开展救援处置。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 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范畴,实现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 核,构建长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若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件, 相关单位需严格按照既定程序,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应急 管理部门报告,并严格执行信息共享机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 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规范。
(二)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各部门应建立常态化经验总结机 制,定期梳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和有 效做法。针对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的经验,通过召开现场观 摩会、组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各地各部门加 强横向交流与合作,通过互学互鉴、对标对表,促进防溺水工作 整体水平提升。
(三)严肃追责问责。各地要坚持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的原则,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部署不及时、措施执行不力的 单位和部门,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履职不 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未成年人溺水事件,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从严追究相关 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格的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切实筑 牢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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