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举报途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4 来源: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为规范公共场所经营秩序,保障公众健康,现就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行为公告如下:广大群众可通过12345政务热线、当地卫生健康或市场监管部门渠道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违规场所名称、地址、经营情况及相关证据;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对违法经营者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处罚结果将依法公示。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