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应急发〔2022〕5号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6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江北管理区、各街办:

根据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应急厅函[2022]127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鄂应急办函[2022]39号)和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黄应急办函[2022]9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黄石港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市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黄石港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安委会具体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来辖区工贸行业底数不清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推动辖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定于2022年6月至9月上旬,开展黄石港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工贸行业典型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和部分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黄石港区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区粉尘涉爆企业。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六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和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易爆、抗暴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货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

三、工作安排

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分以下环节开展:

(一)专项验收整改(6月低前)。今年4月份,我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辖区2家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了验收检查,被检查企业要分别对照“粉六条”重点整治事项,积极整改隐患,要求限期整改。

(二)专项检查回头看(7月低前)。区应急局执法大队针对“粉六条”重点整治事项对辖区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粉六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整改到位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专项检查验收(8月低前)。区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将进一步核验辖区企业“百日清零行动”落实情况,针对辖区粉尘涉爆企业整改后有隐患反弹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联系人:伍松           电话:6515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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