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安办〔2022〕4号 关于在全区开展企业复工复产 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大排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1 来源:区应急局






港安办〔20224

                                                                               


关于在全区开展企业复工复产

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大排查

专项行动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相关成员单位,区相关经营单位:

近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频繁,与春节返程高峰和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叠加,安全风险增大,为认真落实2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范应对新一轮雨雪冰冻天气的紧急通知》(政办电〔20225)和市安委办《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黄安办202211)文件精神及市、区领导工作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28,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风险

(一)雨雪冰冻风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引发次生灾害风险增加,企业关键设备、重点设施、危险部位及装置管线等防冻、防凝、防泄漏、道路交通领域出行安全、建筑施工领域防滑防风、防火、防坍塌、防高空坠落,供电、通信、供水、供气安全运行,燃气使用安全等对群众带来不利影响

(二)赶工赶时风险。假期停产可能导致部分企业订单积压,尤其一些施工现场可能出现为了开春抢时间,夜间施工、作业人员疲劳施工等情况。为了赶进度、抢生产仓促复工复产,存在员工到岗率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等情况,超能力、超强度违法生产。

(三)教育培训风险。部分企业对转岗员工和新员工的生产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易发生事故。

(四)设备设施风险。由于长假期间,部分企业机器设备长时间停止运行,尤其是一些机械设备、防护设施、电线电路等,容易收到风雨、潮湿气候的锈蚀或受到老鼠的咬蚀等,也可能会出现设备松动等情况,长假期间没进行维护保养,复工时也不进行维修检查易导致事故发生。

(五)检查不足风险。因客观因素的影响,部分现场检查不便正常开展,部分企业的违法违规、非法生产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制止和查处纠正,酿成事故风险大。

二、排查内容

(一)2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范应对新一轮雨雪冰冻天气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225)市安委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黄安办202211文件落实情况。

(二)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制定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三)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

(五)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辨识情况。

(六)危险作业风险辨识、作业审批、现场管理情况

(七)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完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配备等情况。

(八)各行业领域常见隐患和问题排查整治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从管理层到技术层、从各个不同专业到各个岗位环节,复工复产和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要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把客观存在的风险管控好,把生产中出现的隐患治理好,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做好常态化管理,防止漏管失控。

(二)属地和部门督导。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属地、行业监管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迅速组织分组、分片、分线开展本地区本行业服务督导,要学好、用好、宣传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区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举措,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开展“四不两直”的工作方法,实施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对防范雨雪冰冻天气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不落实、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加大处理处罚力度


黄石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211






                                                          黄石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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