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安委〔2025〕1号
关于印发《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各专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港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密围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应用领域,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抓住关键重点环节,优先遏制新增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存量问题,建立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全方位提升建筑保温材料从生产流通、质量评价、建设施工、排查修缮到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水平。2025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切实消除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措施,全面提升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监管工作本质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紧盯建筑保温材料生产流通关键环节,聚焦产品质量问题,从源头管控、打假治劣、标准提升多管齐下,净化市场环境。
1.深入开展标准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建筑保温材料相关标准的宣贯活动,针对《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技术规程》《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范》等6项国家相关标准以及湖北省地方标准等,制定详细的宣贯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线上讲座等多种形式,面向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监管部门等相关主体进行宣贯培训。邀请标准编制专家进行深入解读,确保各方准确理解标准要求。同时,制作标准宣贯资料,包括宣传手册、动画视频等,通过行业协会网站、政府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传播,扩大标准知晓度,推动标准有效执行。(责任分工: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2.夯实生产质量管控根基。全面开展全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摸底工作,成立摸底小组深入各地,通过实地走访、数据统计等方式,在2025年6月底前,全面摸清全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产品类型等基础情况。指导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邀请行业专家为企业开展质量管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检验等全流程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在原材料采购环节,要求企业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抽检;生产过程中,设置关键质量控制点,实时监控生产参数;产品出厂检验时,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和人员,确保产品质量合格。2025年底前,实施动态公告管理,定期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树立行业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行业健康发展。(责任分工:区科经局牵头负责,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3.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净化市场。将建筑保温材料产品纳入全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抽查计划、运用多种抽查方式,增加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抽查频次,严格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行刑衔接”,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对于大案要案进行挂牌督办。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彻底斩断非法生产、销售的网络链条,净化全区建筑保温材料市场环境,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配合;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4.提升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组织修订全区建材工业鼓励推广应用的技术和产品目录,深入调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在2025年底前,大力鼓励推广技术含量高、阻燃性能强、综合效果好的优质建筑保温材料。落实强制性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率高的保温材料相关地方标准;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保温材料新产品标准,为全区建筑保温材料质量提升提供标准支撑。(责任分工:区科经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二)紧盯产品质量评价全流程,聚焦检验检测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规范各环节操作,强化监督制约,增强质量评论可靠性。
5.规范产品出厂检测流程。督促全区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建立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送检材料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并依据检验检测结果在产品及说明书上如实标注燃烧性能等级。鼓励同一样品的燃烧性能、导热性能检验检测由同一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并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相关检验检测结果;确需分包检验检测的,应使用同一样品。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科经局、区建设局;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6.严格施工进场检测管理。建筑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督促施工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建立现场见证取样制度,明确见证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留存完整的书面及影像证据以备检查,见证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制作详细的见证记录。取样过程要保证随机性和代表性,制定详细的取样操作规程,确保样品能够覆盖不同批次、不同型号的产品。且样品应具备清晰、不易脱落的唯一性标识和封志。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在全区建设工程中使用。对于全区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到施工现场取样,确保进场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合格。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材料质量追溯制度,对材料的来源、检验检测情况等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7.强化检验机构联合制约机制。加大对保温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聚焦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冒用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名义出具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加大信息共享,全方位汇集检验检测机构审批、监管、处罚信息,着力推动信用监管。督促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查询平台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检验检测机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三)紧盯建筑保温施工全过程,聚焦违规操作与责任落实,严格把关施工、验收等环节,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
8.压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全区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清单,明确各方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方面的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管理制度,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确保全区建筑保温工程质量。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责任分工: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9.筑牢施工质量关键防线。督促全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保温工程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工作,制定技术交底和安全风险告知模板,明确交底和告知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要求。严格落实自检、质量员检查、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建立质量检查记录和问题整改台账,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加大全区建筑保温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制定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和标准,增加抽查频次和范围。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强保温工程作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和课程体系,推动技能培训与现场施工相互促进,有效保障全区外墙保温工程安全质量。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0.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督促全区施工企业严格履行施工过程作业审批手续,制定作业审批流程和标准,明确审批的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要求。指导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手册,发放到每一位作业人员手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建立监护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清理周边可燃物,设置临时水源和灭火器材,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方案。严格控制火源,严防违规施工作业引燃建筑保温材料。对涉及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含拆除工程),推行属地备案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安全指导,强化火灾风险防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1.严格把控工程验收关口。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的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建立检测资料审核制度,明确审核的内容、标准和责任。未开展材料进场抽样检测、检测资料不齐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非见证检测的建筑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强化对建筑保温材料技术交底、质量文件、进场复验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等信息的检查核查,制定详细的检查核查清单和标准。建立重大项目建筑保温工程验收专家评审制度,确保验收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高层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专项验收,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建设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四)紧盯既有建筑外墙保温隐患,聚焦老旧建筑与高风险区域,常态化排查与强化消防管理,消除安全风险。
12.健全外墙保温排查机制。全区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需严格按照《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制定详尽排查计划与标准,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开展周期性自查。建立自查记录与问题整改台账,及时修复外墙外保温系统防护层破损、开裂和脱落等问题。针对使用年限超15年,或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间有空腔的高层民用建筑,鼓励产权所有人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评定。相关部门应建立评估机构推荐名单,明确评定内容、标准和方法。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协助产权所有人排查,建立协助排查工作机制,明确相关内容、方式和责任。各地区及相关部门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指导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开展常态化排查并落实整改,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3.加强外墙消防安全管控。对全区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全面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制定严格的标识设置标准和内容要求,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显著位置,设置能清晰标示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的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及时清理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的易燃可燃杂物,严禁在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禁止外墙动火用电,确保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区住保局配合;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五)紧盯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建设与使用,聚焦监管空白与薄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14.严格把控建设前期标准落实。严格落实《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和《冷库设计标准》(GB 50072-2021)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开展标准学习和培训,确保建设过程符合标准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责任分工: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5.强化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对于涉及的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不符合规定,采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通过相应行政许可。建立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要进一步明确冷库、冰雪场馆等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和管理要求,制定监管职责清单和工作标准,及时排查掌握有关情况,严防漏管失控,2025年6月底前完成。(责任分工:区科经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商务办、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6.深化使用环节协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监督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工贸、化工企业冷库的监督抽查,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和标准,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要指导督促使用冷库的商贸流通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管理指导机制;人防部门要负责对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冷库情况进行摸排,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建设的予以清理;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室内冰雪场馆和设有室内装配式冷库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抽查,制定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和标准;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教育、民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其他部门要协同做好本行业领域使用冷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协调会议制度,强化联合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移交安全问题隐患线索,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落实。(责任分工: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办、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六)紧盯建筑保温材料全流程信息追溯与责任追究,聚焦源头信息管理与信用监管,强化事故倒查,落实安全责任。
17.加强源头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全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要求在出厂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清晰标明生产企业、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信息,鼓励企业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等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建立产品标识监督检查机制,对标识不规范的企业进行处罚和公示。对保温材料进行备案管理或进行信息登记管理,凡未纳入管理的保温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对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运用数字化手段,详细记录进场材料信息,建立材料信息管理台账,实现材料供应企业、产品技术指标以及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牵头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8.强化信用监管约束效能。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推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等信息。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将建筑保温材料各环节监管处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动引导和服务市场主体纠正违法失信行为。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责任分工: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区科经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19.健全事故倒查追责机制。发生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引发的重特大亡人事故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销售、检验检测、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统一管理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在整治期间,发生保温材料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责任分工: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江北管理区、各街道组织落实)
三、工作措施
此次整治行动时间跨度长、任务多,不分阶段开展,按下列措施综合推进:
(一)广泛动员,凝聚整治合力。一是江北管理区、各街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统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相关行业部门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指导相关行业条线抓紧作出工作部署,细化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列出工作清单计划。三是广泛发动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监管部门以及产权所有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开展检查巡查和宣传提示,落实外墙外保温材料隐患整改。
(二)组建专班,高效推进工作。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资源规划局、区建设局、区住保局、区商务办、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调度部署重点任务,审议重要文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协同作战,完善监管机制。一是针对质量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建立联合查处机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行刑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移送受理机制,各部门在使用端发现的建筑保温材料质量问题及时移送处理。二是针对违规施工、使用问题,城建、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管控机制,对施工现场和使用场所开展经常性检查,加强执法,从严整治违规行为。三是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建设、住保、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发动基层力量及时排查整治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处罚。
(四)晾晒成效,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将整治行动纳入全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区级层面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区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确保重点任务稳步推进。二是区工作专班组建飞行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不定期明查暗访,及时通报问题。三是区工作专班定期收集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各相关部门经验做法,及时刊发专刊予以推广。对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提示、督办推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工作建议书》形式进行交办提示。
(五)严格溯源,严肃责任追究。一是用好建筑保温材料信息追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事故后溯源调查能力。二是依据《黄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对因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事故原因,又查事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市场监管、建设部门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实结论进行曝光。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建筑保温材料品牌及相关情况按照规定进行曝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各行业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亲自谋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聚焦问题整改。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限时整改,严防建筑保温材料火灾事故发生。在此基础上,突出专业性、针对性、精准性,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发现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
(三)推动工作统筹。要将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统筹结合起来,以建筑保温材料整治为抓手,紧盯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应用领域,紧盯重大安全风险苗头,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严格问责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责任制。要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将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和行动质效情况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纳入全区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对行动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加大点名、通报、约谈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五)深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浓厚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各类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高压态势。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各行业部门于4月3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工作专班,自2025年4月起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余万,电话:0714-6388119,邮箱:8054563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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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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