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森防办〔2025〕6号关于规范森林火灾处置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4

港森防办〔2025〕6号

关于规范森林火灾处置流程的通知

各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城发物业公司:

根据省市两级文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引发<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机制><扑救森林火灾“十个严禁”>的通知》(鄂森防办发〔2025〕4号)《关于印发<黄石市森林火灾扑救相应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黄森防指〔2025〕1号))提出规范火灾处置流程,现通知如下:

一、以“防”为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事前管理。

一、进一步压紧各级责任。各有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春防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特殊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当做首要任务。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林长森林火灾防控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组织、亲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秩序不乱、力度不减,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进一步严格火源管控。各有林单位要将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要结合辖区实际,在重点地段、重点林区、重点景区、重要路口、沟口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严格履行森林防火检查、宣传、留存火种等职能,设置森林“防火码”扫码登记,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护林员要全员上岗,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坚决做到“防住人、管住火、盯住坟、看住山、护住林”,确保万无一失。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的同时,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编发微信短信等形式逐片、逐户开展宣传教育,以农事活动人员、祭祀人员、攀爬野山人员、闲散人员为重点宣传对象,以森林高火险区、风景旅游区、进山路口、沟口等为宣传重点地区,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人们破除陋习,用鲜花、植树等文明方式进行祭扫,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自律意识。要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活动,将火灾案件和违规用火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努力实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以“控”为重,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强化事中处置。

一、进一步落实火情初报。事发社区接到群众举报、上级核报的森林火情信息后,一是确认火情,社区负责同志应立即赴火情发生地点进行确认,当确认发生森林火情后。二是火情上报,将初步掌握的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基本信息20分钟内向上级政府及公安派出所报告。三是初期扑救,组织社区党员、干部、护林员、志愿者等不低于6人,携带风力灭火机2台、二号工具3把防护手套6双等灭火装备进行处置。

二、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所属街道负责同志收到火情报告后,一是调集队伍,调集城管、基层消防队伍、基干民兵不少于30人,携带二号工具10把,10升油壶2个、手套30双,风力灭火机4台、森林消防水泵2台、水带6卷、水囊2个等救援装备赶赴现场。二是做好准备,为扑火队伍、转移群众准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医疗、衣被、住宿等物资,确保转移群众和救援人员基本物资保障,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供水、供电、通讯保障。三是信息上报,及时向区级政府报告火情信息,提出支援请求,通知重要目标管理单位赶赴现场;对森林火情可能会蔓延到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及时通报相邻单位,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统筹各方力量。区级部门收到增援请求后,一是统筹力量,应立即组织应急、公安、城管、人武部、林业、交通等部门负责同志前往事发现场,应急部门负责同志要通知专业救援队伍迅速出动。二是决策指挥,由主要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指挥机构由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指定的县级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应急、公安、人武部、林业部门以及街道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城管、基层消防队伍、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设立现场指挥部。三是组织扑救,森林火灾扑灭后,火场指挥员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现场扑火力量做好余火清理等工作。在确认达到无火、无烟、无味后,扑火人员清点人员及装备方可撤离火场。

三、以“结”为主,积极复盘各方工作,强化事后总结。

一、进一步完善灾后复盘。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指挥部应及时开展事件应对的总结复盘,查找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工作方案。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灾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交调查评估报告。

二、进一步健全预警机制。应急部门及时根据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预测预报,依法统一发布火险信息。森防办联合相关成员单位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发布机制,用好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丰富完善快速发布渠道,不断强化预警信息的权威性、精准性和覆盖面,确保直达关键区域、关键部门、关键人群。

三、进一步推进实战演练。根据实战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处置流程,深化应急预案的实战运用,着力解决应急预案不熟悉、应急联络不顺畅、应急响应不及时、应急准备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软实力”。强化实战导向,全面对标应急救援实战需求,突出会商研判、预警发布、指挥调度、队伍集结、紧急避险、转移安置等重点环节,立足实际开展情景模拟、科目设置和演练实施。

附件:黄石市森林火灾扑救响应处置工作规程(2025)

黄石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黄石港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印


附件

黄石市森林火灾扑救响应处置工作规程(2025)

第一部分 村组响应

  1. 火情初报

事发地村组(社区)接到卫星热点、群众举报、上级核报的森林火情信息后,负责同志应立即赴火情发生地点进行确认。当

确认发生森林火情后,将初步掌握的火势大小、燃烧物质等基本信息20分钟内向上级政府及公安派出所报告。

  1. 先期处置

事发地村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应立即组织当地村干部、护林员、志愿者等进行先期处置。

2.1 初期扑救。组织村组(社区)干部、护林员、志愿者等不低于6人,携带风力灭火机2台、二号工具3把、防护手套6双等灭火装备进行处置,有条件的地方可就近架设水泵采取以水灭火方式,快速处置小火,力所能及地采取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2 疏散群众。当发现火情态势有扩散趋势,超出现有处置能力,现场负责同志应及时组织先期处置人员安全撤离火场,通知受威胁区域的居民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报告火情态势。

第二部分 镇街响应

  1. 火场控制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同志收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林业、公安、城管、基层消防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有效扑救、控制火场势态同时向县级政府报告火情,并做好本地资源调配。

1.1 基层队伍调集。调集城管、基层消防队伍、基干民兵不少于30人,携带二号工具10把,10升油壶2个、手套30双,风力灭火机4台、森林消防水泵2台、水带6卷、水囊2个等救援装备赶赴现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利用无人机配合基层队伍开展地空协同扑救作战。

1.2 区域交通管控。公安和城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周边地区划定警戒区域,在主要进出路口进行交通管制,引导救援车辆进入救援现场,防止非救援车辆堵塞道路贻误战机。

2. 支援请求

当火情2小时内未控制且可能危及重要目标(包括电力通讯设施、高危仓库、石油天然气管道、重要水利枢纽等设施)安全的,及时向县级政府报告火情(灾)信息,提出支援请求,通知重要目标管理单位赶赴现场;对森林火情(灾)可能会蔓延到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及时通报相邻单位,同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1 提前准备指挥场所。按照“安全就近、方便指挥”的原则,提前选取在安全警戒区内能满足供电、供水以及通信条件的村委会、学校或社区服务中心等作为县级响应现场指挥部工作场所。

2.2 提前做好应急准备。为扑火队伍、转移群众准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医疗、衣被、住宿等物资,确保转移群众和救援人员基本物资保障,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供水、供电、通讯保障。

第三部分 县级响应

  1. 应急响应启动

事发地县级政府收到增援请求后,应立即组织县级应急、公安、城管、人武部、林业、交通等部门负责同志前往事发现场,应急部门负责同志要通知专业救援队伍迅速出动。涉及跨县级区域调动专业救援队伍的,市级应急部门分管同志要赶赴现场。

对发生同一火场跨两个县级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事发地县级政府要向市森林防灭火办公室报告,同时两地县级政府负责同志要分赴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指挥机构。市级应急、林业部门收到报告后,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赶赴现场,密切掌握态势,加强调度指导,协调开展联防联救。市政府负责同志根据现场火情发展趋势及时调度,必要时赶赴现场。

1.2 救援力量调用

根据火情发展蔓延态势,及时组织属地各类扑救力量有序增援,形成救援合力。对现场有人员受伤、山区有高压输电、风力发电、信号基站等重要设施的,视情况通知卫健、电力、通讯(经信)部门到场。

对火场地形复杂、火强度大和发展态势多变等以及明火6小时未扑灭,需跨县级行政区调动救援力量的,由事发生地县级政府向市级应急部门提出申请;需调动航空应急力量参与救援的,由事发生地县级政府向市应急部门提出申请,市应急部门负责协调。

1.3 专业队伍集结

森林消防专业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后,应在15分钟内集结不少于10-15人的战斗员。出动时,应携带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如水泵、水枪、水带、斧头、绳索等(见附件1)。出动装备车辆的油量、水量、器材装备等符合要求,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到达现场。出动途中,应保持与现场指挥部的联系,及时报告出动情况,到达现场后将队员人数、装备种类等信息向指挥部报告。

  1. 决策指挥

2.1 明确现场指挥体系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指挥,现场指挥机构由县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指定的县级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应急、公安、人武部、林业部门以及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城管、基层消防队伍、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村组(社区)负责同志为成员,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综合协调、救援处置、交通管控、后勤保障等工作组。赶赴现场的省、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负责督导指挥部认真履职,并对需要跨地区提供支援的人员、物资、装备进行调配。

2.2 落实工作组任务

(1)综合协调组。由属地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宣传、应急、林业、乡镇(街道)等部门为成员,负责会商研判、信息发布、舆情处置、汇总火情(灾)以及扑救进展,每2小时向上级报告火情动态情况,督办重要工作等。

(2)救援处置组。由县级应急部门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人武部、森林消防专业队、基层消防队伍等部门为成员,负责组织扑火处置。对发现需要调整处置方案,必须经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现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3)交通管控组。由县级公安部门或属地派出所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村、城管部门为成员,负责做好现场交通管控和人员疏导,对重要路口、路段开辟应急通道,保障扑救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4)后勤保障组。由属地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镇村、城管等部门为成员,负责协调供水、供电部门提供现场送水、输电基本保障,保障指挥部、救援队员必要的饮用水、电解质水、巧克力、榨菜、盒饭等生活物资以及夜间照明灯具,扑火油料、机油等物资。

3. 救援处置

3.1 火情侦察

到达火场附近后,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利用配备热成像仪无人机、手电筒等有效侦测工具,在安全距离外观察火势大小、火焰颜色(判断燃烧物质)、烟雾浓度和流动方向等情况。同时,要寻找是否有人员被困在火灾现场,以及被困人员的大致位置。如果现场情况复杂,无法准确判断,要尽量与当地村组(社区)人员沟通获取更多信息。

3.2 会商研判

根据我市森林防火规律和火险等级,指挥部及时组织应急、林业、专业队伍、基层消防队伍、镇村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会商,对森林火灾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适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安排部署森林灭火各项工作;根据火情(灾)发展趋势等情况,制定扑火救援行动方案,安排部署各项扑救工作。

3.3 作战编成

    作战编组按照森林消防专业队扑打明火,基层消防队伍、基干民兵清理火场,镇村干部提供物资,城管队员保证供水四个梯次协同作战。

(1)火场作战单元。由1名火场指挥员,5名战斗员组成。火场指挥员应由熟悉业务、有扑火经验的队长或副队长担任。火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风向和火势的变化,提前选好避险线路和地点,同时火场指挥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火场动态信息随时与指挥部和相邻作战队伍通报。战斗员要穿戴好防护服、手套等防护装备,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专业队员携带装备:全套灭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电解质水、干粮等体能保障物品。

(2)人员协同单元。由1名当地向导、5名镇村干部、基干民兵组成,并确定1名镇村干部担任火场协调负责人,负责为火场作战单元提供装备、油料、食物等物资,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镇村人员携带器材:往复式水枪2把、二号工具2把、备用水带1卷等辅助装备。

(3)物资保障单元。由2名镇村干部和1名城管队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油料、饮用水、食品等物资的搬运,物资存放地点需在扑灭火线侧后方2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

保障人员携带物资:电解质水1件、即食干粮1包(包括压缩饼干、巧克力、榨菜)、毛巾10条、10升汽油壶1个,夜间需配备火场人员照明灯具。

(4)供水补给单元。由5-6名城管、基层消防人员组成,确定1名城管人员负责供水协调,现场由1台洒水车跟随现场灭火消防车提供用水,1台洒水车往返输水,1台水罐消防车就近水源取水的供水方式,保障火场灭火用水不间断供应。

供水车辆配备:由2台中、小吨位洒水车及1台水罐消防车组成,其中,中、小吨位洒水车要随车配备水带2卷,水罐消防车要随车配备浮艇泵、手抬机动泵、水带等器材。

3.4 组织扑救

森林火灾扑灭后,火场指挥员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组织现场扑火力量做好余火清理等工作。在确认达到无火、无烟、无味后,扑火人员清点人员及装备方可撤离火场。

遇到以下情形,火场指挥员应立即组织现场扑救人员撤离火场,确保人员自身安全。

(1)大风、雷电等天气变化,可能增加森林火灾的不可预测性和危险性的;

(2)火场周围发现大量易燃物,且火势难以控制的;

(3)出现徒坡峭壁、山脊线、草塘沟等危险地形的;

(4)发生火爆、火旋风、飞火等险情的;

(5)其他威胁扑火指战员的情形。

3.5 清理看守

扑火人员撤离后,火场看守工作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不得安排单人清理看守火场,应组织人员分组开展。夜间清理火场及返回指挥部时,看守人员应清点人员装备,沿扑火路线原路返回,并使用照明器材。

4 复盘评估

4.1 总结复盘

森林火灾扑救结束后,属地政府,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及时开展事件应对的总结复盘,查找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工作方案。

4.2 火灾评估

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及受灾森林面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交调查评估报告。

附件:1.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配置表

2.现场处置行动任务清单

3.森林火灾扑救处置流程图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装备基本配置表

小队装备

配置表

水泵(进水管、油箱)

2台

个人装备配置表

战斗服

2套

水带

20卷

扑火靴

2双

风力灭火机

4台

毛巾

1条

二号工具

2把

照明装备

头灯1盏

通信装备

单兵1台

军用水壶

1个

指挥箱1台

森防马甲

1个急救包

370M对讲机3台

1瓶功能饮料

短波对讲机6台

3-4块压缩饼干

侦查装备

无人机1台

1个宿营包

灭火无人机

不低于2台

1双手套

油锯、砍刀、镰刀

各2个

头盔

1顶

组合工具

2套

护目镜

1个

备用油

10L

蓄电池启动器

1个

细雾水枪

2台

绳索

50M

2吨水囊

2个

现场处置行动任务清单

森林火灾发生后

行动顺序

行动任务清单

行动任务工作要求

20分钟内

1

火情信息报告

事发地村组(社区)接到卫星热点、群众举报的森林火情信息后,应立即赶赴火情发生地点进行确认,当确认发生森林火灾后,将掌握的火势情况、燃烧物质等基本信息向上级政府报告。

2

村级先期处置

事发地村镇(社区)主要负责人要立即启动响应,组织村(社区)干部、护林员、志愿者不低于6人,携带风力灭火机2台、二号工具3把及个人防护手套6双进行处置。

20分钟-2小时内

1

镇级应急响应

组织公安、城管、基干民兵、基层消防、镇村干部不少于30人,携带救援装备赶赴现场,并通知城管和基层消防做好供水保障。

2

专业救援队伍集结

各专业救援队伍准备出动人员、清点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设施。

3

区域管控

公安和城管部门划定外围管控区,在主要进出路口进行交通管制,引导救援车辆进行救援现场。

2小时-3小时内

1

组织人员赶赴现场

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带领应急、人武部、林业、交通等部门负责同志前往现场;

2

现场指挥部选址

在安全警戒区内选取村委会、学校或社区服务中心且能满足基本电力、供水和通信需求作为现场指挥部。

3

组建现场指挥部组织体系

现场指挥部一般可选择设置综合协调组、救援处置组、社会稳定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开展工作。

4

专业救援队伍报到

各专业救援队伍出队人员,携带救援、通讯装备赴现场指挥部报到。

5

保障措施到位

1.供电、供水、通信部门及时组织人员、车辆赶赴现场,做好供电、供水保障。

2.现场指挥人员、作战人员的饮水、食物、现场照明放置指挥部

3小时--扑救结束

1

灾情侦察

通过无人机等侦察设备对灾情地区开展侦察,及时将现场图像、视频传给指挥部。

2

会商研判

就现场势态研判、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应急疏散方案、信息发布及舆情管控方案、应急资源调动、扩大响应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会商,并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会议决策事项。

3

灭火行动

各专业救援队按照每个作战单元不低于10-15名战斗员的标准,携带现场救援装备及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并落实1名向导,5 名村干部、城管队员或志愿者随战斗员前往一线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4

信息报告

现场指挥部拟定信息报告模版,随时掌握抢险现场救援动态,每2小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应急部门报送救援动态信息,并做好舆情监测,遇到事态扩大时,应及时正面回应。

5

救援结束

各专业救援队伍完成现场救援任务后,清点人员及装备返回指挥部报到并将现场交给当地随行人员进行后期清理工作,防止火情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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