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石港区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 来源:黄石港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黄石港区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黄石港区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2号)和《黄石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工作实施方案》(黄职转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为目标,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精简部门不能通过证照共享调用等方式自行核查的申请材料为重点,以“数据赋能+信用承诺+审管联动”为支撑,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压减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切实降低企业群众办事制度性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本方案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申请人)在向政务服务办事窗口申请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受理部门一次性告知其办理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在申请人具备主要审批条件和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其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的前提下,政务服务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或予以核准或同意的服务模式。

1.告知承诺审批:指申请人在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 不具备完整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政务服务受理部门采取一次性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准、条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在申请人作出对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事项已知晓和理解,并保证严格按要求履行的书面承诺后,由政务服务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窗口统一出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

2.容缺受理:指申请人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暂不具备完整性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查的,在申请人作出限期补齐材料承诺后,政务服务受理部门应先行受理并提前进入审批程序,申请人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材料且符合条件后,政务服务审批部门将审批决定颁发申请人,原则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应当实行容缺受理。

三、适用范围

区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办事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它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高频事项,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改革范围。

四、具体任务

(一)梳理公布事项清单。按照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承诺的具体内容、要求以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容缺受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牵头部门:区政数局;责任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二)分类编制相关文本。结合实际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各部门分类编制一次性告知书、承诺书、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可直接使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制定发布的告知书及承诺书格式文本,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制定的,可使用本方案提供的格式文本。(牵头部门:区政数局;责任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三)开展合法性审查。针对各部门确定的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书、承诺书、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及办理程序,统一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查。(牵头部门:区司法局;责任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四)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对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对讲解改革政策和业务流程开展培训,确保大厅窗口人员能够介绍清晰、办理准确。(牵头部门:区政数局;责任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制度(试行)》,完善审管联动、失信惩戒、事项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进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工作。(牵头部门:区政数局、区司法局、区发改局;责任部门:区直相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抓好组织实施。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采取网站公示、大厅公告、窗口提示等方式,向企业和群众进行政策宣讲,引导企业和群众选择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办理业务。

(三)鼓励探索创新。积极探索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标准化规范化,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黄石港区XX局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书(模板)

2.黄石港区XX局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模板)

3.黄石港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模板)

4.黄石港区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模板)

5.黄石港区XX局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终止办理通知单(模板)


附件 1

黄石港区 XX 局政务服务事项告知书

(模板)

根据《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现就 XX 事项告知如下:

一、事项名称

××××××。

二、设定依据

××××××。

三、实行告知承诺的材料名称

××××××。

四、告知承诺使用对象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所有申请材料。

五、告知承诺的方式

本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豁免审批三种方式,可单选或多选)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审批部门提交本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由委托人签字的需提交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六、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材料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七、申请人履约责任(备注:以下三种方式可单选或多选。)

(一)本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容缺受理方式,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补齐补正申请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此次申请,审批部门将终止审批。

(二)本政务服务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审批部门不再收取缺失的申请材料,直接进行审批。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内达到××××××规定的条件、标准。审批部门在完成审批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对申请人承诺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要求进行核查。经核查与承诺内容不符或者未达到相关条件、标准、要求的,申请人应在××个工作日整改到位,并立即停止从事取得相关资格范围的活动,且整改期间不得超过承诺期限;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将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的给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三)本政务服务事项适用豁免审批方式,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全责,并主动配合审批部门现场核验。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一)申请人对审批决定发生的行为给第三方造成的不良影响、损失和产生的法律后果,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决定,在承诺期满不具备审批条件且申请人无法联系的,履行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布拟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公告,公告满 3 个工作日仍无法联系的,撤销其行政审批决定,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履诺情况纳入诚信档案。

(三)告知承诺信息纳入“信用中国(湖北黄石)”,对通过采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失信行为办理的有关 事项,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本文书由政务服务部门告知、送达申请人。)

附件 2

黄石港区 XX 局政务服务事项承诺书

(模板)

本人(单位)××××××,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若为个人,请填“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若为个人,请填“无”)。受托人××××××(若为本人办理,请填“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若为本人办理,请填“无”),申请办理××××××事项,因××××××原因,特申请告知承诺。现就该事项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有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的全部内容;

三、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年××月××日前补齐补正申请材料①××××××、②××××××(适用容缺受理方式填写)或在××年××月××日达至××××××规定的条件、标准、要求(适用告知承 诺方式填写)。

五、若在承诺期限内未达到以上要求,愿意接受政务服务部门相应的整改要求或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政务服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失信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本单位(个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同意将以上承诺信息和将按照相关程序认定的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中国(湖北黄石)”公示。

承诺人(个人签字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字):

申请人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本文书一式两份,政务服务部门与申请人各执一份。)

附件 3

黄石港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

本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若为个人,请填“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若为个人,请填“无”)。受托人 (若为本人办理,请填“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若为本人办理,请填“无”),申请办理事项,因 原因,特申请容缺受理。现就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一、所有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已经知晓政务服务部门告知的的全部内容;

三、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容缺补正时限(10 个工作日内) 年 月 日前(委托 ,身份证号 )提交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否则自愿退件处理;

五、若事项涉及生产建设或经营活动,在未能取得正式批准文件之前,承诺不开展相关生产建设和经营活动。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 4

黄石港区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

申请人:

您提出的××××××申请,尚有以下非关键性材料缺少:

1.

2.

3.

……

根据《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制度(试行)》,在您出具《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后,政务服务受理窗口可先予受理,并由审批部门进入审核程序;在您的容缺补正材料送达后,按承诺日完成办理工作。如到承诺期限未送达容缺补正材料,将终止办理工作,退还已经收取的材料;同时,将你的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特此通知。

经办人(签名):

送达人(签名):

日(盖章)

附件 5

黄石港区 XX 局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

终止办理通知单

××××××:

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办理××××××事项并作出相应承诺,因××××××原因,经研究,根据《黄石港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我单位决定终止办理你(单位)申请的该项政务服务事项。如已取得相应的审批决定,该审批决定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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