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湖街道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07-08 来源:幸福黄石港

 

为了抓实防汛抗旱工作,防范化解灾害风险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汛救灾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防总和省市、区委、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压实责任链条、健全工作机制、优化指挥体系为基本手段,以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工程调度、隐患整治、物资储备、实案演练、抢险救援等为关键抓手,以“不溃一堤、不跨一坝、不发生群死群伤”为根本目标,精准识别风险、主动管控风险、科学应对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结合花湖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一、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        委: 郑朝辉 街道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 汪  然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常务副指挥长: 周德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   

副  指 挥 长: 张楚泽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胡秀梅 街道纪工委书记

           陈德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街办副主任

           程萌萌  街办副主任

成        员: 王龙飞  街道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李  洁  街道党政办主任

           余雅南  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勋  街道拆迁办公室主任

陈  适  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段苇芳  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程  赛  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高洪艳  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戴  俊  锁前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戴  霄  大码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苏雅婷  老虎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强焰  花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韩  茂  天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饶  浩  天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刘原宏  汉池泵站负责人

          徐文龙  花湖农场负责人

          占星加  青港湖巡湖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平安办,高洪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石刚负责日常工作,余雅南负责物资保障、防汛资料归档,陈适负责街道应急队。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承担防汛突击队的组建和指挥工作,队员从街道科室、社区、安保服务队、辖区单位及社区下沉党员干部中抽调街道应急队设在综合执法中心

二、具体工作安排

1、应急成员名单

队  长: 陈德宇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街办副主任

副队长: 陈  适 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人

队  员:由街道各中心、各办公室负责人;各社区党委书记;花湖农场、汉池泵站及青港湖巡湖负责人组成。

 应急下设7个分队,约110见附件1)

分队:30人,分队长:陈适,组成人员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负责,快速反应负责辖区防汛应急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陈适)

第二分队:20人,分队长:戴俊,组成人员由锁前社区负责,负责本辖区锁前港、青港湖花径路花湖新村、鸭儿塘滞水内涝排涝地质灾害点、危房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戴俊)

第三分队:20人,分队长:戴霄,组成人员由大码头社区负责,负责本辖区社区内滞水排涝新闸港防汛排洪危房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戴霄)

第四分队:10人,分队长:苏亚婷组成人员由老虎头社区负责,负责本辖区老虎头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抢险消防中队路危房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苏亚婷)

第五分队:10人,分队长:刘强焰,组成人员由花湖社区负责,负责本辖区花湖路花湖新村排涝危房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刘强焰)

第六分队:10人,分队长:饶浩,组成人员由天虹社区负责,负责本辖区滞水点排涝、危房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饶浩)

第七分队:10人,分队长:韩茂,组成人员由天方社区负责,负责本辖区滞水点排涝、危房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等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指挥。(责任人:韩茂)

主要职责:各分队服从街道指挥部和应急队长统一指挥,不得违抗,各分队长除锁前社区、大码头社区确定20名应急队员外,其他各社区分别10名,加强日常实战演练,根据汛情统筹整合多方力量参与防汛工作;各社区至少建立1支机动应急队,关键时刻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社区分别确定1名防汛应急联络员(见附件2)。街道、社区盘存现有防汛物品,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以上数据及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街道防汛指挥部石刚处。

  1. 哨所点位布局

    第一哨所:青港湖,哨长:张楚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副哨长:戴俊,锁前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责任领导:张楚泽,责任人:戴俊)。

    视汛情拟定:由锁前社区、花湖社区、街道部分队员充实到第一哨所工作中。

    第二哨所:汉池泵站, 哨长:陈德宇,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街办副主任; 副哨长:周芳,锁前社区党委副书记。(责任领导:陈德宇,责任人:周芳)。

    视汛情拟定:由锁前社区、老虎头社区、街道部分队员充实到第二哨所工作中。

    第三哨所:120堤,哨长:周德军,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副哨长:戴霄,大码头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责任领导:周德军,责任人:戴霄)。

    视汛情拟定:由大码头社区、天虹社区、天方社区、街道部分队员充实到第三哨所工作中。

    主要职责:各哨所哨长担任所在哨所临时党支部书记。根据汛情负责统筹人员力量,安排人员抢险、轮流值班并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等工作;副哨长负责哨所用电、帐篷防汛等所需物品,整合多方力量参与防汛工作,配合哨长工作,服从街道指挥部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员熟悉各防汛点位路线、地形及基本情况。

    3、备足应急物资。(1)配备铁锹、土箕、木桩、编织袋、雨衣、雨鞋、手电等防汛用品(见附件3)。各社区根据各自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防汛应急品。(责任人:余雅南及各社区党委书记)。(2)锁前社区、大码头社区确定防汛用车(见附件4)。拟定取土点2处(倚湖园二期院内和蓝溪汽配项目周边)(见附件5)。(责任人:高洪艳、石刚、锁前社区戴俊、大码头社区戴霄)。

    4、防汛期间值班人员的生活保障。(责任人:余雅南及各社区党委书记)

    5、基础设施排渍。摸清全街辖区内积水易涝点,汛前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管网疏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排险除险工作,事前准备抽水泵等排渍设备,发生险情时做到有条不紊,积极主动与上级相关部沟通对接。(责任人:段苇芳)

    6、开展防汛应急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针对辖区涉及防汛、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易涝积水、危房等隐患排查及人员疏散和救助等工作。(见附件6)(责任人:余雅南、段苇芳及各社区党委书记)

    7、堤防(涵闸)。明确辖河、湖、港、站、闸、堤防等点位防汛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巡查负责人(见附件7)(责任人:石刚、锁前社区及大码头社区

    8、信息发布及报送。及时转发汛情、雨情。涉及应急方面的日常工作及洪涝灾情发生后,做到信息及时。上报信息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涉及人口及财产等方面损失,形成书面文字经指挥部领导同意后及时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时,凡是涉及防汛有关的数据或资料做到信息共享。(责任人:余雅南)

    主要任务

    1、指挥部主要任务

    严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街道防汛指挥部成员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当接上级预警或气象部门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时应做到以下工作

       (1)立即以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及各应急分队责任人:高洪艳

       (2)各分队长做好应急临战准备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不得以各种理由推或躲责任领导:陈德宇,责任人:陈适

       (3)加强值班值守,街道社区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电话值班等,要保持通信设备24小时畅通。(责任人:李洁)

    4一旦出现险情灾情,快速抢险救援救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街、社区工作人员服从指挥部指挥长和应急队长统一指挥,第一时间到岗开展相关工作责任领导:周德军、程萌萌, 责任人:段苇芳

    2、汉池泵站主要任务

    1汉池泵站汛前进行设备维护、通电、清淤、除草及防汛所需物品储备等工作。(责任人:刘原宏、高洪艳、周芳)

    (2)泵站的设备进行试运行,确保汛期排水畅通。(责任人:刘原宏、高洪艳、周芳)

    纪律要求

    1、临战或抢险时,需全员上阵必须服从指挥部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找任何借口不参与防汛工作(特殊情况外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2、防汛期有关信息、数据要相互共享,不得占为己有。

    3、防汛期间对防汛工作及地质灾害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纪工委严肃追责问责。

    附:1、2022年花湖街道(社区)防汛抗旱应急队花名册

    2、2022年花湖街道(社区)防汛抗旱应急联络员名单

    3、2022年花湖街道(社区)防汛准备物资储备情况清单

    4、2022年花湖街道防汛抗旱应急车辆及司机人员名单

    5、2022年花湖街道防汛取土点位

    6、2022年花湖街道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点位登记表

    7、2022年花湖街道堤防(涵闸)防汛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巡查负责人统计表

     

      

     

    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6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